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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玉环迅琪阀门制造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铜棒、1500吨阀门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正文内容

关于拟对**迅琪阀门制造有限公司年产****吨铜棒、****吨阀门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建示[****]***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局拟对**迅琪阀门制造有限公司年产****吨铜棒、****吨阀门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向本局反映。 项目名称 **迅琪阀门制造有限公司年产****吨铜棒、****吨阀门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 **迅琪阀门制造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陈艺及 环评机构 **泓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 新 √ 改 扩 投 资 ****万元 建设地点 ***沙门镇滨港工业城采贝路**号 用 地 *****.**m*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沙门镇滨港工业城采贝路**号,通过竞拍方式取得原**翔帝阀门有限公司年产****吨铜棒的熔炼产能,现拟原址、原规模建成年产****吨铜棒生产能力,同步配套年产****吨阀门的生产能力。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m*,总建筑面积*****.**m*,总投资****万元。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规定以网站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公众参与期间未收到环保相关意见和建议。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周边情况、敏感点、废水排向 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最近保护目标为西南侧约***m的安置房。 本项目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连铸设备间接冷却,不外排;水抛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喷淋废水经收集后委托**华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试压水、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进入***滨港工业城污水处理厂,经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海。 主要污染物 产生情况 *、废水:包括水抛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喷淋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 *、废气:包括球磨粉尘、熔炼废气、红冲废气、抛丸粉尘、退火废气、回火废气、食堂油烟 *、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 *、固废:包括筛选杂质、废边角料、废砂带、废磨料、废钢砂、废切削液、除尘灰、废液压油、废包装桶、一般废包装材料、废布袋和废滤筒、初期雨水沉淀污泥和生活垃圾 主要污染 防治措施 *、废气 (*)球磨粉尘:滚筒密闭运行,滚动球磨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滚筒侧下方的集气管道收集后进入沉降室+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不低于**m高排气筒DA***高空排放。 (*)熔炼废气:熔炼炉、保温炉均设置密闭集气罩,熔炼烟尘经集气罩顶吸收集后采用沉降+布袋+高效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并预留活性炭粉末末端喷射装置,尾气通过不低于**m高排气筒DA***高空排放。 (*)抛光粉尘:经操作面上方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同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不低于**m高排气筒DA***高空排放。 (*)红冲废气:每台红冲冲床冲压面侧方、自动加热炉上方均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进入同一套水喷淋塔处理,尾气通过不低于**m高排气筒DA***高空排放。 (*)抛丸粉尘:由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尾气合并由同一根不低于**m高排气筒DA***高空排放。 (*)食堂油烟:食堂配置油烟净化器,油烟经收集处理后通过DA***屋顶排放。 *、废水 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连铸设备间接冷却,不外排;水抛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喷淋废水经收集后委托**华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试压水、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进入***滨港工业城污水处理厂,经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海。 *、噪声 (*)设备选型时,优先选用噪声较低的设备。 (*)设备尽量集中布置,并远离厂界。 (*)产生高噪声的空压机采取吸声、隔声、隔振措施,如在空压机底部设置减振垫,表面使用吸声材料包裹等降噪措施。 (*)冷却塔安装消声百叶窗和橡胶减振垫并采用软连接。 (*)风机为空气**型设备,选用低噪声轴流风机,进出风管安装消声器,风机外设置隔声罩,风机与风管采用软连接。 (*)加强对设备的管理与维护,避免设备非正常运行产生高噪声。 *、固废 (*)危险废物:危废仓库布置于东侧厂界处,采取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设置提示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危废仓库占地面积约**m*,最大暂存量约**t。 炉渣堆场布置于*#厂房东南侧,按危废仓库标准建设,占地面积约**m*,最大暂存量约*t。 (*)一般固废:一般固废堆场布置于危废仓库北侧,一般固废分类分区堆放,定期外售综合利用。一般固废堆场面积约**m*,最大暂存量约**t。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一、公告时间:(****年*月**日 ~ ****年*月*日) 二、反映方式:本公告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告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方式向我局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子信箱:E-mail:*********** 电话:******** 传真:******** 通信地址:***为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科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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