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伴山文旅融合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众参与公示
正文内容
按照《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中办发[****]*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鲁办发[****]**号)、《省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鲁稳发[****]*号)、《***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滨稳发[****]*号)的要求,现将“鹤伴山文旅融合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以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鹤伴山文旅融合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文化和旅游局 *.建设地点:***西董街道办事处鹤伴山景区 *.工程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项目总规划面积****亩,建筑面积**万平方米,主要建设梁漱溟研学基地、游客服务中心、城*书房等,修建景区设施***余处、大型停车场*处,交通路网**余公里,演艺中心提档升级,完善各种旅游基础设施。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亿元,资金来源为争取政府专项债及财政配套。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对象范围 工程建设涉及到的可能受影响的公众及附近的单位和组织、当地相关政府部门。 *.主要事项 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影响;您是否赞同该项目的建设;您认为项目建设会引发哪些不稳定问题;您对本工程征地等方面的态度或要求;您认为工程建设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最关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您有无建议采取何种措施来防范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您的其他一些有关社会稳定方面的诉求、意见及建议。 三、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程序 接受委托-风险调查-公众参与-编写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书,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提供依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人:郭主任联系方式:***********(工作手机) 报告编制单位:京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区**镇百泉街*号 联系人:芦经理 联系电话:***********(工作手机) 邮箱:***********(工作邮件) 邮编:****** 京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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