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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安徽省淠史杭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三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正文内容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省淠史杭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三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皖环函〔****〕***号 **省淠史杭灌区管理总局: 《**省淠史杭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三期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项目代码:****-******-**-**-******)收悉。本项目含** 个子项工程,涉及******、***、***、***、***、新站区,*****,******、***、叶集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渠道清淤**.**公里、渠堤加培**.**公里、渠道坡面整治**.**公里、切岭段整治**.**公里、渠道岸坡护砌***.**公里、防渗治理**.**公里、滑坡治理*.**公里、填塘固基*.**公里、修建防汛、管护道路**.**公里,续建配套各类渠系建筑物****座,拆除重建泵站*座,拆除重建管理房屋****.**平方米等。项目符合《**省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经研究,现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在落实《报告书》及审批意见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厅原则同意《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行管理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处理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以及含油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基坑排水等分类收集处理后回用,运营期管理用房生活污水优先纳入*政污水管网,不具备接管条件的处理后回用,不得超标排放。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不得设置取、弃土场、物料堆场等大临工程或排放污染物,优化施工方式和时间,加强取水口水质监测,临近取水口的工段设置防污帘,避免污染饮用水源。落实源头预防、分类防渗措施,防止区域地下水和土壤受到污染。 (二)全面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中落实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抑尘措施;加强大型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管理,禁止使用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施工机械和车辆,优先采用新能源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车辆,道路定期洒水,控制车速;规范开展防腐、沥青摊铺作业,减少有机废气影响;底泥弃土区应远离居民点,并进行除臭处理。 (三)加强区域生态保护。施工期优化占地和布局,减少临时占地面积,严格控制施工边界,除符合规定的有限人为活动外,不得违法违规占用生态保护红线、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等生态敏感区;加强施工管理,做好水土保持及野生动植物保护;施工结束后及时采取复垦复绿、生态恢复、底栖生物投放等措施,防范外来物种入侵。 (四)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场地布局、运输路线,临近居民区的工段原则上夜间禁止施工,优先选择低噪声工艺设备,根据需要安装临时隔声屏障或采取其他减振、隔声措施,减少对周边居民影响。运营期对泵房采取封闭降噪、减振隔声等预防措施。 (五)规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施工弃土堆填于工程规划的弃土区内,采取防流失、扬散措施,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复垦或植被恢复;建筑垃圾优先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险废物规范收集、暂存并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控。严格管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车辆通行,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明确风险防范和应急要求及措施,储备风险防范应急物资,做好与地方政府、水厂等相关单位应急预案的衔接和联动。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工程建成后,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若项目有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动,应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你单位应按规定接受项目沿线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 **省生态环境厅 ****年*月*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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