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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武县X197全大路(全光堡至大桥出场口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公示

正文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X***全大路(全光堡至大桥出场口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X***全大路(全光堡至大桥出场口段)改建工程 二、建设地点:****** 三、建设单位:***高等级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省鑫业嘉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为提高道路的服务水**通行能力,发展沿线地区的社会经济。***高等级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在***实施***X***全大路(全光堡至大桥出场口段)改建工程 ,项目路线起于阔达藏族乡全光堡侧**大桥,途径大桥镇**村、新乾村、**村、田坝村和**村,止于大桥镇大桥社区。路线全长约**.***公里,技术标准为三级公路,设计速度**km/h(困难路段除外),双向*车道,路基宽度为*.*m(特殊地段*.*m),沥青混凝土路面。全线均为原路扩宽改造,利旧改造桥梁**座,不涉及拆除重建、**桥梁工程。利旧加长涵洞*道,**涵洞*道,均为圆管涵。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务必贯彻执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建立和保存好环保设施建设档案和影像资料;强化运营期环境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取得国土、林草用地审批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在施工区进出口修建*个沉淀池交替使用处理车辆出场冲洗废水;涉水工程施工基坑废水抽排至临时沉淀池处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既有的环保设施收集处理;严禁施工弃渣、生活垃圾等倾倒下河,严禁施工废水入河。运营期:路面径流经道路边沟收集、沉砂池处理后,排入附近地表水体。 (三)严格落实废气处置措施。严格按照国家、**省及***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要求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施工期:施工路段洒水、清扫、湿法作业;施工区域进行围挡;临时堆土覆盖;加强施工车辆运输管理,加盖篷布,限速;沥青混凝土外购成品,不设置热拌站,混凝土工程尽量外购,施工营地仅设置小型混凝土搅拌场,搅拌施工时配备半封闭设施、抑尘设施。营运期:提高燃料品质、控制车速、洒水降尘来防治车辆尾气、扬尘。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经集中收后一并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建筑垃圾尽量回用,其余建渣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工程弃方外运至项目设置*处弃土场处置。运营期:定期清理路面垃圾,道路边沟、沉砂池定期清掏维护,保障路基排水畅通。 (五)严格落实噪声处置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合理布局高噪设备,远离敏感点布设;施工区域设立围挡封闭施工;定期维护车辆设备,降低声源源强。营运期:加强道路两侧绿化,严格机动车运输管理,并设置限速、禁鸣等标志。 (六)严格落实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生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执行各项水土保持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禁止破坏项目占地外的植被;表土剥离、保护、回填;分层开挖、控制开挖面;临时堆土、裸露地表进行临时排水、拦挡、覆盖等措施;加强对野生动物保护和宣传;施工弃土运至弃土场处置,规范建设弃土场。运营期:落实主体绿化工程设计;强化交通噪声、道路扬尘等污染治理;落实基本农田补划方案。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风险防范措施。加强交通管理,严禁各种泄漏及散装载重车辆上路;危险品运输车辆应规划特定路线;加强道路管理及养护;提高桥梁防撞等级;桥梁两端设置警示标志;设置桥面径流收集处理系统;制定风险应急预案。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发展和改革局《关于***X***全大路(全光堡至大桥出场口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平发改项目〔****〕***号),同意项目的实施。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要求。 项目符合《***“十四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十四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规划要求。**省自然**厅办公室《关于***X***全大路(全光堡至大桥出场口段)改建工程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函》(川自然资办函〔****〕***号)同意用地预审,***自然**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同意项目选址。项目符合**现行“三线一单”各环境管控单元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 真:****-******* 邮 箱:*********** 通讯地址:***科创园区**中路**-*号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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