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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关于HTQTC(2018)3号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

正文内容

******自然**局关于HTQTC(****)*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公示 经办科室: ***规划中心、国土空间规划股 公示时间: ****年*月**日- ****年*月**日 公示地点: ******自然**局、互联网 公示网址: http://xxgk.yuxi.gov.cn/htqzfxxgk/ 公示组织单位: ******自然**局 联系电话: ******* ******* 公示稿: ******土地储备中心: 《关于出具HTQTC(****)*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函》(玉红土储函[****]**号)收悉。根据总规、生态文化区控规、《***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版)》(以下简称《技术规定》)和相关规划管理法规政策技术规范的规定,HTQTC(****)*号用地的规划条件如下: 一、用地位置及面积 地块位于**同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西、****金叶福达工贸有限公司以北、*****局**分局以南。总用地面积****平方米(地块面积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 二、用地面积及用地性质 总用地面积****平方米,为《生态文化区控规》中的E**-**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 三、容积率 大于*.*,不大于*.*。 四、建筑密度 不大于**%。 五、绿地率 不小于**%(绿地率计算规则执行《技术规定》)。 六、建筑限高 建筑高度不超过**米。 七、停车位 (一)机动车标准停车位配建指标位*.*车位/***平方米建筑面积;非机动车标准停车位配件指标为*车位/***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设施,宜主要设置于地下空间或专业停车楼。 (二)住宅配建停车位,固定车位的*-**%应设置为访客车位,且应***%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 八、建筑退让规划道路红线、绿线及周边既有建筑的距离须符合《控规》及《技术规定》要求,其中 (一)建筑间距、建筑退让于相邻单位用地界限的距离除满足**要求外,还须符合《技术规定》。 (二)地下空间利用要求:要充分利用地下空间,退让周边既有建筑不少于**米,退让用地界线不少于*米。地下空间开发和利用应符合《技术规定》。 九、建筑总平面布局及设计要求 (一)建筑总平面布置应满足消防、**、环保、卫生要求。 (二)建筑色彩及建筑风格应按照《控规》城*设计引导内容进行设计。 十、总建筑面积大于****平方米的**民用建筑、公共建筑应当进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结建的地下空间面积一般不小于建筑底层面积的**%;地下建筑物不得侵占规划蓝线和绿线。 十一、按《控规》和相关技术规范配建相应规模的社区服务、邮电通信、*政公用、文体设施用房及场地。 十二、项目室外场地及绿地应按照海绵城*要求进行建设,并满足相关指标控制要求。 十三、按法规政策规定、有关专项规划及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建设安全防卫设施、无障碍设施、节水节能及雨水收集设施、环保设施、供配电设施、网络光纤设施、燃气管道设施、人防工程等设施。其他建设控制要求请按《城*房地产管理法》等法规政策的规定向相应主管部门征询,并请按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实施。 十四、鼓励在同一街坊内整合周边可开发用地,同意开发建设。 十五、本设计条件附图一份,图文一体方为有效。 十六、本规划设计条件自送达之日起一年有效,逾期自行失效。 附件:HTQTC(****)*号地块位置示意图 ******自然**局 ****年*月**日 附件: HTQTC(****)*号地块位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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