崆峒区柳湖镇永红村赵堡村农业灌溉设施建设项目
正文内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 项目名称 ***柳湖镇**村赵堡村农业灌溉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省********村、赵堡村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建设单位 柳湖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刘小伟 联系人 吴永亮 联系电话 *********** 项目投资(万元) *** 环保投资(万元)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 城*(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灌溉渠**.*公里(*****灌溉渠**.*公里,*****灌溉渠*公里),设进水口***个,盖板***米。其中**村**灌溉渠**.*公里(*****灌溉渠**公里,*****灌溉渠*.*公里),设进水口***个,盖板***米;赵堡村**灌溉渠**.*公里(*****灌溉渠*.*公里,*****灌溉渠*.*公里),设进水口***个,盖板**米。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其他措施: 严格落实《******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综合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各项要求,督促企业负责人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三个必须”防尘抑尘措施,对拉运材料车辆进行清洗,安装雾炮,定时进行喷雾,消除扬尘。 废水 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通过建设沉淀池,将废水进行沉淀,用于洒水抑尘 固废 环保措施: 通过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对固废进行集中处理。 噪声 有环保措施: 在施工期间,通过减速,禁止鸣笛,禁止夜间施工,在中午**点至*点严禁施工等措施,消除噪音污染。 承诺:柳湖镇人民政府 刘小伟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柳湖镇人民政府, 刘小伟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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