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项目详情

关于2023年10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正文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拟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传  真:****-******* 通讯地址:*****大道(西)***号,法制与环境影响评价科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宝瑞隆石化有限公司**万吨/年联产C*、C*烷烃等化学品延链补链项目 **太**开发区 **宝瑞隆石化有限公司 **北国润清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拟建设装置规模年处理C*、C*原料**万吨,占地面积为****平方米。主要在***万吨/年煤焦油及烷烃综合利用项目下游**万吨/年芳构化装置基础上进行改扩建,利用部分外购及现有**万吨/年芳构化装置生产的C*、C*作为原料,利用C*、C*中物质沸点的不同,采用脱异戊烷塔、脱正戊烷塔、己烷分离塔的三塔精馏分离,生产异戊烷、正戊烷、异己烷和正己烷。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共计***.*万元,占总投资*.**%。 *、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扬尘、噪声、固废污染。 *、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重沸炉采用厂区燃料气作为燃料,重沸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m排气筒(DA***)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须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排放限值。 **储罐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经油气回收系统“冷凝+吸附工艺”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  DA***)排放。非甲烷总烃废气排放须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排放限值。 新增装车废气经油气收集管道收集后,依托现有油气回收系统“冷凝+吸附”处理后依托现有**m高排气筒(DA***)排放,非甲烷总烃废气须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排放限值。新增卸车废气经油气收集管道收集后,依托现有油气回收系统“冷凝+吸附”处理后依托现有**m高排气筒(DA***)排放,非甲烷总烃废气须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排放限值。 危废暂存间废气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内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现有**m高排气筒(DA***)排放。非甲烷总烃废气须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排放限值。 项目运营期须按照《报告表》要求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源头控制,选择密封性好的设备,加强管理,对主要产污环节废气均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对罐区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运营期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须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排放限值;设备及管线组件密封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须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第“*.*.* 泄露的认定”标准要求。 *、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储罐清洗废水、化验室新增废水、装置区地面冲洗废水、循环水系统排水,废水产生总量为***.**m&sup*;/d。废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园区接管标准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现有污水处理站余量为****.**m&sup*;/d,能够满足本项目处理需求。 *、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废活性炭、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新增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 *、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要求。 *、运营期须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和环保岗位责任制,设立专人负责项目运营期环境管理工作,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维修和保养;应根据相关规范落实废气治理环保设施安全生产要求,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设计和施工,废气治理设施应在满足设计工况的条件下运行,并根据工艺要求,定期对设备、电气、自控仪表及构筑物进行检查维护,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严格落实涉环保设备设施新、改、扩建项目环保和安全“三同时”要求,在选用污染防治技术时充分考虑安全因素;依法依规开展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项目建设期及建成投产后,需建立健全各项监测制度并定期向有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上报监测结果。 运营期事故废水需建立从污染源头、过程处理和最终处置的“单元—厂区—园区”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要求,防止环境风险事故造成水环境污染。运营期生产车间内应注意设备维护、保养,防止物料渗漏。加强完善危废收集、厂房防渗、规范操作等措施,加强设备检修保养。 运营期应做好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建立档案,储存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加强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及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事故情况下应落实应急响应机制,做好风险敏感目标的应急疏散,确保环境安全。 *、按项目《报告表》要求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及土壤跟踪监测点,全厂进行分区防渗,做好全厂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项目运营期需要新增排污权指标二氧化硫控制量为*.**t/a、氮氧化物控制量为*.*t/a、VOCs控制量为**.**t/a、化学需氧量控制量为*.**t/a。建设单位需在项目建设期内通过自治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平台完成排污权交易,建设期内未完成的将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 *、按项目《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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