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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璞玥东方小区规划设计方案调整许可批前公示

正文内容

各相关利害关系人:   璞玥**小区位于群英南路与南环路交叉口处,原规划设计方案于****年*月**日审查通过,近期项目建设单位**兆拓置业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规划设计方案局部调整,我局已依法受理。经审查,现将拟调整内容进行公示如下:   一、总平面布置:   *.优化场地内部竖向标高。   *.取消用地南侧中段挡墙,其它挡墙调整至与红线平齐。   *.调整部分楼栋建筑高度:优化**#楼、**#楼、S*#层高及女儿墙高度;优化商业建筑立面,调整商业的女儿墙高度。   *.深化文体活动场地布置;深化小区中庭景观方案。   *.优化非机动车停车布置,减少东侧非机动车停车区停车位数量,增加南侧非机动车停车区停车位数量,总数不变。   *.*#、**#、**#楼建筑轮廓局部调整。   *.S*#与S*#楼的变形缝东移。   *.*#南侧的地下室出入口坡道上方增设镂空葡萄架。   二、建筑单体   *.高层住宅*#至*#楼首层门头造型优化;*#楼首层西侧的人行出入口宽度增加*.*米;*#至*#楼首层增加地下室出地面风井;*#楼首层下地下室电梯位置优化;*#楼首层西侧物业用房取消,调整为公共架空。   *.除*#楼外其它高层住宅二层西侧端户主卧阳台外侧山墙取消,调整为转角阳台。*#楼标准层西侧端户主卧阳台外侧增设山墙,与主卧连接的墙体增设一扇防火窗;所有高层住宅标准层与卧室连接的阳台调整为半封闭阳台;*#、*#楼厨房烟道位置调整。   *.地面机动车停车位原**个充电桩车位保留*个,其它调整至地下室;优化地下室外轮廓、人防单元、部分机房、部分停车位布置;优化入宅动线。   三、建筑立面:   *.高层住宅局部外立面线条调整,屋面坡屋顶造型优化。   *.优化商业建筑立面。   本公示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有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听证的,应于公示期限内以署名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逾期未递交听证申请,也未递交陈述、申辩意见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我局将终止听证程序,并依法作出许可决定。   附件:璞玥**小区变更说明   联系电话:****-********   联系人:小叶      ***自然**局   ****年**月*日 附件下载 璞玥**小区变更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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