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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二次公示

正文内容

依据生态环境部令第*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年*月*日起施行)中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时(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单位:***环境卫生管理处; (*)建设地点:***吕闫村****道颐宿陵园对面,紧靠***垃圾填埋场的东南侧,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厂内。 (*)项目规模:二期在一期工程的场地内建设,规模为日处理固体垃圾***吨。以生活垃圾为主,掺烧少量的工业垃圾及污泥; (*)处理固废涵盖范围为:生活垃圾、污泥、与生活垃圾组分相近的一般固废及工业垃圾; (*)占地面积:****.*m*,一二期总的占地面积为*****m*。 (*)建设规模:扩建项目二期工程拟建*台***t/d的焚烧余热锅炉,额定蒸发量(*.*MPa,***℃)为**.*t/h,汽轮机发电汽耗按照*.**kg/kw.h计算功率为*.**MW,二期的主蒸汽接入一期管道,共用一套**MW汽轮发电机组;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估算为*****.**万元,环资投资****万元,占总投资的**.**%; (**)排污许可技术规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生活垃圾焚烧》(HJ****-****)。 二、报告书结论 ***生活垃圾发电二期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选址位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一期工程现有厂区内,选址符合***城*总体规划和***环境卫生专项规划;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以及“三线一单”要求。 项目采用了先进的垃圾处理工艺和设备,同时废水做到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项目实施后通过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各类废气、噪声可以做到稳定达标排放,采取相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的环境风险程度可以被接受,不会降低评价区域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及声环境原有环境质量功能级别;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当地公众反对项目建设的反馈意见。因此,在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切实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扩建项目建设是可行。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方式:刘玉; 电话 ***********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编制单位:**绿峰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金卫 电话 ***********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在本次公示网站附件为公众意见表,对该项目的有何意见和建议以及表格中需要填写的内容等,填写后一并提交。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如有对该项目的有何意见,请按照表格的有关要求填写进行提交,提交方式:来信、来函、电话或短息、微信等多种方式,邮寄地址:***环境卫生管理处 刘玉,电话***********。 七、自本公示起,公示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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