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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9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正文内容

关于****年*月**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吨/年密胺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吨/年密胺制品项目 建设地点: **省******官亭镇**万洋众创城A**、A**栋 建设单位: **众和密胺制品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资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栋生产厂房(A**、A**厂房)以及相配套的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总建筑面积****平方米。A**厂房建设****吨/年密胺制品生产线,A**厂房自以为办公楼与仓库。主要从事密胺制品生产,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产密胺制品****吨的生产能力。项目已经***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项目购置***官亭镇万洋众创城现有标准厂房A**、A**楼进行生产,无须进行土建施工,设备安装完毕即可投产,在采取相应措施后,可以将施工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运营期:(*)大气环境: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热压成型工序产生的废气,抛光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气。为减少项目区无组织排放,建设单位拟将抛光打磨工序设置于密闭房间内,同时加强热压成型区域密闭性,并在废气产生点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其中每**台油压机产生的废气共用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共设置*套处理装置(TA***)处理后的废气分别通过*根**米高排气筒(DA***)排放;抛光打磨工序位于单独的抛光打磨车间内,并在打磨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进行废气收集,收集后的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根**米高排气筒(DA***)排放。处理后排气筒中颗粒物、NMHC、甲醛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表*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地表水环境:本项目废水排放量*****.*t/a,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经*政管网排入中派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其出水水质达到《**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相关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一级标准中的A标准,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出水排入派河。本项目废水排放对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声环境:本项目在优先选用低噪声的生产设备,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振,再经厂区建筑物的隔声、距离的衰减后,东厂界、北厂界、南厂界、西厂界噪声排放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类标准(昼间≤**dB(A),夜间≤**dB(A))。 (*)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品及边角废料、废包装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液压油、废活性炭以及办公生活过程产生的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品及边角废料、废包装袋、除尘器收集粉尘集中收集后交由物资公司回收或综合利用;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在厂区危废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无。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无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 ****-******** 传真: ****-******** 通讯地址: ***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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