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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西中国-东盟青年产业园缆胜年产2万吨电线电缆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扶环审〔2023〕25号))

正文内容

**缆胜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中国-东盟青年产业园缆胜年产*万吨电线电缆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为**性质(项目代码:****-******-**-**-******),位于**壮族自治区******渠黎镇**中国-东盟青年产业园内,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度**分**.*****秒,北纬**度**分*.*****秒。项目占地面积约*****.**平方米,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员工宿舍、食堂、办公楼、道路硬化、厂区绿化及环保设施,安装*条电线电缆自动化生产线及配套设施,生产规模为年产*万吨电线电缆,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环保投资约占总投资的*.**%。 二、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接受的程度。因此,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要落实以下环境保护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各生产线挤出机均应设置集气罩,各集气罩集气管道连接主风管,通过风机将有机废气引至UV光氧催化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根**米高排气筒(P*)排放。外排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排放限值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表*排放限值标准。 *.严格落实各无组织污染源的防控措施,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中表*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挤出工序电线电缆冷却水、冷却液循环使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残次品等收集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外售给废品回收单位;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暂存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的要求。 *.属于危险废物的失效UV灯管、废机油、废机油桶等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拉丝油、拉丝废泥暂存于冷却液池,定期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废暂存间和贮存池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严格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并做好危险废物转运联单记录。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消音、厂房隔音、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 (五)落实《报告表》其他污染防治措施。 (六)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处理。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相关要求,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七)落实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号)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环境保护工作,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四、项目建成后全厂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为非甲烷总烃*.***吨/年。 五、项目在生产时,建设单位须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按《报告表》所列的环境监测计划实施监测,并按国家有关要求公开监测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监测结果定期上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六、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在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建设单位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试生产的具体时间并以书面形式函告*****生态环境局。调试生产前,建设单位应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做好排污许可申报工作。试运行期内,按规定自行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未落实本批复和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擅自投入调试生产、未经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未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我局委托***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监督检查,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发现环境问题及时报告我局。 八、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依法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     (信息是否公开: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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