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浙江鸿安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700吨汽车化学品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正文内容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鸿**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吨汽车化学品项目 **省*****区**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三路**号 **鸿**材料有限公司 本窗体顶端 窗体顶端 窗体顶端 窗体顶端 本项目窗体顶端 窗体顶端 项目利用空余土地,**厂房、仓库等建筑****平方米,购置微通道管式反应器、原料槽、机泵等设备,形成年产*****吨汽车化学品(****吨中低粘度聚α-烯烃、****吨超高粘度聚α-烯烃、***吨溶剂油)的生产能力。 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书面材料,按此材料,环评期间在相关网站、周边相关单位信息公告栏等处开展了公示;许可受理前,在相关网站进行了环评全本公开。 企业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相关环保措施 一、废气:项目聚合、蒸馏、离心等工艺废气经二级水喷淋处理,再进RTO统一处理后,排气筒排放;加氢废气经两级水喷淋+液封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各类废气污染物经有效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 二、废水:严格做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废水收集工作。项目废水经收集纳入本项目****m*/d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泰盛排放口纳管入园区管网,进入**水处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处理后排放,最终排入钱塘江。 三、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 四、固废:固废按要求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凤**路***号亿兆大厦*政务服务办公室*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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