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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平和县小溪镇双拥广场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复函

正文内容

***小溪镇人民政府:     报来《***小溪镇双拥广场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要求审批的函》及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小溪镇双拥广场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项目代码:****-******-**-**-******),具体复函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项目实施有利于完善旅游基础设施;有利于提升人居环境。     二、建设单位:***小溪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小溪镇联星村。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     提升改造面积****平方米,道路长度***米,主要有入口山门牌坊,停车场,值班房,公厕,景观步道等其他附属配套设施。     五、主要设计标准:     *.建筑分类为单层民用建筑,采用框架结构;     *.抗震设防烈度*度;     *.建筑耐火等级二级。     六、建设期限:**个月。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万元,其中建安费用***.**万元(详见附件),资金来源为业主多渠道筹措。     八、节能审查: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号),该项目年综合消耗总量未达到节能审查标准,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请按有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九、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号)、《**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号)、《**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号)等相关规定,项目设计、施工、勘察、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重要设备、材料等单项合同估算价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号)等规定执行,请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请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落实建设资金,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的要求,加强科学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附件:***小溪镇双拥广场提升项目投资概算汇总表                                                                             ***行政审批局                                                                              ****年*月*日 附件 ***小溪镇双拥广场提升项目投资概算汇总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概算金额 一 建筑安装工程费 ***.** * 建安费用 ***.** 二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 前期工作咨询费 *.** * 环境影响咨询服务费 *.** * 劳动安全卫生评审费 *.** * 工程勘察费 *.** * 工程设计费 *.** * 工程监理费 *.** * 施工图审查费 *.** * 工程保险费 *.** ** 工程建设交易费 *.** ** 气象服务费 *.** ** 造价咨询服务费 *.**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 工程款支付担保费 *.** 三 基本预备费 *.** * 预备费 *.** 四 征地费 **.** * 征地费 **.** 五 项目总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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