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拟出让用地83.6889亩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项目内容公示
正文内容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年拟出让用地**.****亩地块 占地面积:**.****亩(*****.**m*) 地理位置:**省*****区怡心街道高峰社区一组 土地使用权人:**空港**置业有限公司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该地块在历史上一直为农用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和空地;目前地块周边用施工围挡隔离,地块内部环境管理较好。 未来规划:地块未来规划为第一类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通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初步调查结论 经对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等资料的辩证综合分析,调查地块内未发现潜在污染源,地块环境状况可接受,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符合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关于印发《**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专家评审指南(修订版)》的通知》(川环办函〔****〕***号)中的农用地或未开发的荒地(林地)启动第二阶段调查的情形汇总表得知,该地块不属于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且地块不涉及重金属、有机污染物及危险废物等的生产,因此,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用于后续地块开发利用。 三、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名称:*****区规划和自然**局 *.地址:**省*****区棠湖西路一段***号 *.联系人:陈玉苹 *.电话:*********** 四、调查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调查单位名称:**通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区**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青啤大道***号中小企业孵化园*-*-***、*-*-***、*-*-***号 *.联系人:罗垚 *.电话:*********** *.电子邮箱:***********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注意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或反映有关问题的时间为本次信息公示后的**个工作日。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通过打电话、发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以书面形式与委托单位或调查单位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本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有效,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报名网址:https://www.eiacloud.com/gs/detail/*id=******CE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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