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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州市萬茗嘉苑项目(原孟州市河阳电力设备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正文内容

地块位于光华路与韩愈大街交叉口西南角,北至韩愈大街、**光华街。地块中心纬度**.*********°,中心经度***.*********°,东西最长处长约**m,南北宽约***m,占地面积****.**m*,交通便利。 本项目地块现用途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历史上分类为****工业用地,现规划为GB *****规定的城*建设用地中的居住用地(R),即分类为****城镇住宅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年 * 月 * 日实施)第 ** 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受***万茗堂置业有限公司委托,**省**环境调查三院承担了本次地块环境初步调查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在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项目有关文件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相关技术导则要求,开展了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调查工作为主的第一阶段调查。 通过现场踏勘知地块现状:电力设备厂自****年建厂,****年停止生产至今处于闲置状态,调查期间经踏勘地块内建筑部分已拆除,设备拆除完毕,地面道路硬化,地块西侧有一处三层小楼,用于办公;地块南侧为厂房组装车间,厂房内沿厂房边界一圈有地下管道,为地埋电缆,为厂区自用。生产检测维修车间紧挨组装车间,车间内部同样布设地下管道,为深约**cm沟,访谈原河阳电力设备厂职工柴大力为地埋电缆使用。生产检测维修车间西侧靠墙处有地埋式井坑,直径约*.*m,深约*m,根据原河阳电力设备厂职工柴荣大力介绍为组装设备起重机固定用,根据现场踏勘未发现厂房内沟渠污染痕迹,地块生产维修车间内中间靠东处地面散落石油烃(C**-C**)处散发石油烃(C**-C**)气味。 地块内生产车间和维修检测车间,产生的废气、废水、固废中可能含有污染因子pH、总磷、铬、铅、镍、铬、甲苯、二甲苯、汞、银、石油烃(C**-C**),且地面未作防渗,散发石油烃(C**-C**)异味,由于部分设施拆除,未发现相应治理设施,存在土壤、地下水、空气污染的潜在风险。 地块周边企业有汽修厂、加油站、医院等,均有废气、废水、固废排放,由于距离该地块较远,不位于地下水上游、且不位于主导风向,对该地块影响较小,但不能消除潜在污染风险。 综合第一阶段调查分析,初步确认该地块部分区域土壤存在疑似污染可能性,主要污染途径为本地块原生产企业生产过程**辅材料及污染物通过大气、地下水等途径迁移,周边工业企业污染源有可能通过飘尘、地下水迁移等途径等对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该工作进入第二阶段调查。 (*)初步调查及采样分析 根据第一阶段分析结果,本项目土壤检测因子确定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标准中的**个基本项目+特征因子(石油烃(C**-C**)、土壤pH、锌、银)。 本项目地下水埋深超过**m,不做地下水监测。 本项目地块采用“分区布点法”方式,由于地块面积为****.**m*,采用分区布点法在地块内部共布设土壤取样点位*个(TR*-TR*)(柱状样),地块外布设对照点位*个(表层样),分别采集土壤样品送检。 从实验室检测数据可以看出,本地块内土壤中各监测因子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由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对土壤pH、锌、银没有相关评价标准,依据《中国土壤元素背景值》、《**省主要元素的土壤环境背景值》监测分析结果在正常范围内,认定合格。 本次调查认为***萬茗嘉苑项目(原***河阳电力设备厂)地块为非污染地块,可以作为一类用地城*建设用地中的居住用地(R)安全开发利用的依据。 建设单位:**省**环境调查三院 建设地点:**省/***/*** 备注: 附件*:***萬茗嘉苑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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