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项目详情

汤溪镇桃源村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工程

正文内容

饶发改投审〔****〕***号 关于汤溪镇**村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建设方案的批复 ***汤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要求审批汤溪镇**村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建设方案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建设方案批复如下:   一、项目的实施,能够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对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升有着重大意义,能有效提高村民生活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有利于乡村**的发展。因此,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建设方案。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汤溪镇**村全村区域内(包括大湖、**、白沙潭、新园、书斋岭五个自然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包括道路硬化****平方米,**人行步道****.*平方米、植草砖****平方米,**景观小公园****平方米,**护坡***米、栏杆***米、挡墙***米,喇叭口硬化**平方米,**太阳能路灯**套,**引水管***米、排水边沟***米、排水管道***米、急流槽*处,**公厕*处,古井美化*座。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个月。   六、项目概算总投资*******.**元,其中:工程费*******.**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元、预备费******.**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上级补助外,不足部分由镇、村自筹解决。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工作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号),第二条第(一)款,项目单位发布招标公告前,应按规定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招标计划,相关信息与“粤公平”等平台实时共享。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审批手续。开展项目后续设计工作应严格按照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农业农村局、*自然**局、*财政局、*统计局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门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该项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的招标范围为全部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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