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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鑫钰兴科技有限公司10000吨/年高氯酸钠、10000吨/年高氯酸钾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征求意见稿)

正文内容

我公司委托**省博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鑫钰兴科技有限公司*****吨/年高氯酸钠、*****吨/年高氯酸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号)的规定,现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情况向公众公开,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鑫钰兴科技有限公司*****吨/年高氯酸钠、*****吨/年高氯酸钾**项目 项目地点:**省***松木经济开发区(厂区中心坐标:E***.*******°,N**.*******°),东距湘江*.*km。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设计年产*万吨高氯酸钠、*万吨高氯酸钾产品。 建设内容:拟建项目总用地面积*****.**m*,主要建、构筑占地面积为****.**m*,总建筑面积****m*。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仓库、配套的辅助用房及公用工程系统、消防系统等。项目建成后,设计年产*万吨高氯酸钠、*万吨高氯酸钾。 二、主要污染源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生产性废水经厂区废水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本项目办公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水标准》(GB ****-****)表*中三级标准后,排入松木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一级A标准后排入湘江。对水环境造成影响较小。 *.拟建项目涉及的废气主要有一次电解尾气、二次电解尾气、除次钠尾气、高钾干燥尾气等。主要处理措施:*)一次电解尾气:主要污染物为氯气,经“三级碱洗+盐水洗涤”处理达标后通过**m高排气筒排放;* )二次电解尾气,主要污染物为氯气等,经“一级碱洗”处理达标后通过**m高排气筒排放;*)除次钠尾气,主要污染物为夹带的氯气,经“一级碱洗”处理达标后通过**m高排气筒排放;*)高钾干燥尾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过“二次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通过**m高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噪声,噪声级一般在**~**dB(A),建设单位拟对主要噪声源的机器设备、设施采取隔声、减振等工程控制措施,确保达标排放。 *.根据项目的生产工艺和产污环节,因此产生的固废与现有项目类似,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废(除杂滤渣、废交换树脂、废电极材料、布袋收集的粉尘、普通废包装等)、危险废物(除铬盐泥、电解槽沉渣、危化品废包装、机修废物等)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中除杂滤渣外售作为建材原料,废交换树脂、废电极材料、普通废包装交由供应商回收综合利用,布袋收集的粉尘回用于包装工序;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主要由环卫部门清运。 三、主要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产性废水拟采用“混凝沉淀+过滤”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本项目办公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水标准》(GB ****-****)表*中三级标准后,排入松木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一级A标准后排入湘江。对水环境造成影响较小。 *.大气环境影响:(*)正常工况下,项目所排放的各大气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增值和在各环境敏感点均满足环境标准要求,各污染物的区域最大落地浓度无超标,因此正常工况下本项目污染物排放对区域和主要环境敏感目标的环境空气影响均处于可接受范围内。非正常工况下,评价范围内部分污染物对敏感点和区域网格的最大小时浓度贡献值远超过相关标准要求,因此本环评要求项目,定时检修废气处理设施,杜绝非正常排放,一旦发生非正常排放必须立即停产检修直至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本项目叠加区域现状监测值、拟建在建源和区域削减源,计算得出基本污染物保证率日平均浓度和年平均浓度叠加值达标,说明本项目实施后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可接受。(*)本项目完成后,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声环境影响:本项目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类标准要求,对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固体废物影响:一般工业固废中除杂滤渣外售作为建材原料,废交换树脂、废电极材料、普通废包装交由供应商回收综合利用,布袋收集的粉尘回用于包装工序;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主要由环卫部门清运。固废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影响:根据地下水和土壤现状监测数据,均未超过相应标准,本项目建成后在完善本环评提出的各项防治措施后,对地下水和土壤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风险影响分析:本项目虽然构成重大风险源,根据风险识别和源项分析,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分别有:各类化学品在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的泄露,废水、废气事故排放、火灾爆炸带来消防废水二次污染等。建设单位将严格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并不断完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的前提下,根据预测,项目运营期的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因本项目环境风险较大,建议参照相关环境影响后评价的要求定期展开环境影响后评价。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经过分析论证,在采取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保证污水、废气、固废合理处置,采取相应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后,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为明显的影响,从环境角度看,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的民众和团体。 *.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从即日起**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反映或投诉。 七、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报告书查阅与索取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进行索取。 *.报告书意见反馈方式 期限:从本公示登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请发邮件至***********。 八、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鑫钰兴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总 联系电话:****-******* 地址:**省***松木经济开发区 九、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省博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工 联系电话:****-******* 地址:******金铭大厦****室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鑫钰兴科技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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