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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河油田分公司高力房站66KV光伏发电工程

正文内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 项目名称 辽河油田分公司高力房站**KV光伏发电工程 建设地点 **省******高力房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建设单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忠兴 联系人 刘岩 联系电话 *********** 项目投资(万元) ***.** 环保投资(万元)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建设内容及规模 该项目为分布式地面光伏发电项目,包括 * 座站场,总装机容量为 *.***MWp,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高力房镇。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其他措施: 施工期应对开挖、骨料破碎等采取湿式作业操作,土方回填后的剩余土石方及时清运,尽快恢复植被,减少风蚀强度;同时对施工及运输的路面进行硬化和高频洒水,限制运输车辆的行驶速度,保证运输石灰、砂子、水泥等粉状材料的车辆覆盖蓬布,以减少撒落和飞灰;加强施工管理,提倡文明施工,避免在大风天施工作业,尤其是引起地面扰动的作业。而建筑材料堆场以及混凝土搅拌应定点定位设置并采用自动化搅拌设备及水泥输送设备等防尘措施。 废水 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施工期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不外排,运营期,不产生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项目施工期的废水污染源主要是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和设备及车辆的冲洗水。其中施工过程中砂石料加工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及施工机械的清洗废水等施工废水由于污染物主要是砂石,并且分布分散不宜收集,对其沉淀后浇洒路面和场区 固废 环保措施: 施工弃渣必须堆放至规定的渣场,施工中严禁随意弃渣,采取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方法,对施工弃渣进行防护,同时在土地整理和回填过程时采取就地填埋以实现场地内平衡和铺设道路或外运;对工作人员产生的废弃物,安排专职工人集中收集并定期及时清运填埋处理,以避免垃圾中的有机物的腐烂及蚊子、苍蝇和鼠类的孳生。 噪声 有环保措施: 针对噪声环境影响的具体防治措施如下:加强施工噪声的管理,做到预防为主,文明施工,避免夜间施工,并施工中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分时段的限制车流量及车速,减少噪声污染。做好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施工机械,并按要求规范操作,使施工机械的噪声维持在最低水平,对高噪声设备的工作人员,应配戴防护用具、耳罩等。通过以上的措施,可以有效的减低噪声对区域环境和工作人员的影响较小。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光伏设备用地及施工用地利用站场内空地,不新增占地,最大程度减小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   承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 李忠兴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 李忠兴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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