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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宁化窗口)关于2023年11月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正文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拟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行政服务中心)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万星广场行政服务中心*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政编码:******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交总站项目 **省******翠江镇马凹里 **闽通长运股份有限公司**汽车站 **华冠环保有限公司 全厂年新增公交发车****辆次,车辆充电****辆次,汽车维修****辆次,增加喷漆钣金生产工序,项目占地面积*****m* (一)大气污染防治:喷漆房全密闭,调漆、喷漆、晾干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经“干式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到《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表*中涉涂装工序的其他行业限值要求。打磨抛光废气经移动式除尘器处理。厂界无组织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同时VOCS还应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中的相应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运营期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达到《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间接排放标准后与生活污水通过*政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 (三)噪声污染防治:采取消声减振措施,将噪声产生量较大的工段布置在远离敏感目标一侧,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防治:废油漆桶、废涂料桶、废活性炭、油渣、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贮存于危废间内,由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更换配件、金属粉末等一般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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