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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环审〔2023〕18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汤逊湖流域综合治理二期工程(不含庙山片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正文内容

**碧水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汤逊湖流域综合治理二期工程(不含庙山片区)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拟投资实施汤逊湖流域综合治理二期工程(不含庙山片区)(项目代码:****-******-**-**-******),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湖片区、藏龙岛片区、庙山片区、大桥湖片区等*个片区初雨污染治理工程和湖泊内源污染控制工程。其中庙山片区初雨污染控制工程所包含的建设内容不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后续如需建设,应另行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内容主要包含藏龙岛地下净水厂(与光谷大道调蓄池合建)及配套管网工程、**湖等*座初雨调蓄池及配套管网工程、香榭湾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底泥清淤工程、排口生态化改造工程等(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报告书》)。 项目实施有利于提升湖泊水质、改善区域水生态环境,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的基础上,项目所产生的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项目的建设内容、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同意《报告书》采用的评价标准。该《报告书》可作为项目环保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三、在实施建设项目过程中,你公司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教育与管理,切实做好文明施工,规范操作,严格落实《报告书》中各项施工期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和管理要求,减轻项目施工对汤逊湖生态环境及周边居民的不利影响。加强与周边居民的沟通协调,及时处理相关投诉和信访问题。 *.严格落实施工废水收集、预处理及排放要求。在项目施工场地合理设置排水沟、沉淀池等设施。基坑废水、施工生产废水等处理后回用,项目施工生活废水就近排入*政污水管网,严禁各类施工废水排入汤逊湖。你公司应加强与水务部门的协调,清淤淤泥干化余水优先进入*政污水管网,经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城镇污水处理厂无法接收的清淤淤泥干化余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经专用管道排入巡司河。你公司应进一步优化完善该污水处理设施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排入*政污水管网的清淤淤泥干化余水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三级标准,排入巡司河的清淤淤泥干化余水氨氮、总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IV类水体水质标准限值,其它污染物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表*一级A标准限值。 优化底泥清淤施工工艺,严格落实清淤施工污染防治措施,科学合理选择施工作业时间,加强与汤逊湖水质监测部门的衔接,尽量减少清淤施工对汤逊湖水质监测工作的影响。 *.强化施工过程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落实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布设项目施工场地,优化施工组织管理,避免或减轻施工过程对施工范围内动植物和水生态的不利影响,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严格落实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设置围挡、洒水降尘、堆场覆盖等多种措施强化施工扬尘污染控制;严控施工期恶臭污染物排放,优化清淤淤泥干化堆场平面布置,泥饼堆场、固化车间、尾水处理车间落实密闭要求,采用“密闭负压收集+生物过滤净化除臭”工艺对产生的恶臭污染物进行收集和处理,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相关标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强化清淤污泥运输过程恶臭污染物防治;采取固定式水幕和移动式雾炮喷洒天然植物提取液等方式对调节池和均化池进行除臭处理,氨、硫化氢无组织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厂界标准限值。 *.严格控制施工期噪声污染。采取有效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确保施工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避免施工噪声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造成影响。 *.严格落实施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淤泥干化泥饼外运至工程弃土消纳场消纳;施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转运处置。 *.强化施工过程中污染事故防范。制定施工期间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设置清淤淤泥输送管道和淤泥干化余水输送管道压力报警装置,并在现场配备隔污帘等应急设施,落实施工环境安全管理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切实防范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二)进一步优化污水处理工艺,确保藏龙岛地下净水厂尾水中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外排尾水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IV类水体水质标准限值,其它污染物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表*一级A标准限值。处理达标后的尾水经**尾水管道转输至汤逊湖污水处理厂尾水泵房,通过汤逊湖尾水排江管道排至巡司河,经**泵站最终排至长江。规范化建设尾水排放口,按要求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管理部门监控平台联网。 藏龙岛地下净水厂正式投入运行前应取得**泵站扩容排污口相关批复文件,你公司应**相关单位加快推进上述排污口审批工作,并严格执行排污口批复中明确的有关污水排放控制指标要求,如该净水厂需升级改造,应依法完善环评手续并积极推进实施。 加强**湖等初雨调蓄池的运行管理,并与水务部门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确保收集的初期雨水顺利进入相**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优化生态缓冲带、排口生态化改造建设,做好日常维护管理,进一步减少面源污染对汤逊湖水质的影响。 (三)全面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按《报告书》要求规范建设地下净水厂、初雨调蓄池等配套的离子除臭、生物滤池等除臭设施,恶臭气体经微负压收集后由除臭设施处理,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限值要求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做好极端气候条件下恶臭污染控制,进一步减轻恶臭污染物对周围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避免造成环境纠纷。 (四)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地下净水厂、初雨调蓄池、泵房等各类产噪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隔音、消声等有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相关标准要求。 (五)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措施,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实验室废液、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按《报告书》要求建设藏龙岛地下净水厂污泥预处理设施,污泥经脱水后交由千子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协同处置;栅渣、沉砂、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四、加强项目运行期间污染事故防范,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组织机构和责任部门,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计划组织应急演练,加强员工教育培训,切实防范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五、根据规范要求落实地下净水厂、初雨调蓄池等区域分区防渗措施,避免对地下水、土壤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六、藏龙岛地下净水厂、**湖等初雨调蓄池应按要求设置***米卫生防护距离,你公司应积极协调相关辖区规划部门,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七、项目建成投入运行后,藏龙岛地下净水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化学需氧量***.*吨/年、氨氮**.***吨/年。 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成后,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HJ/T***—****)、《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年第*号)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向辖区生态环境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并接受监督检查,按程序开展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验收报告公示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你公司应当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等相关信息。 藏龙岛地下净水厂产生实际污染物排放之前,你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排污许可管理规定办理排污许可手续,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的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由***生态环境局***分局、***分局及**新技术开发区环境水务局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负责督查。 若本批复自生效之日起*年后项目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经我局重新审核;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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