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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灵泗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正文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灵泗***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省生态环境厅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联系电话:****-********(传真) 监督电话:****-******** 地址:***政务文化新区**路****号(******) 项目名称:**灵泗***千伏输变电工程 建设地点:**省***埇桥区、***和**,****** 建设单位:国网**省电力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在**省******虞姬镇范桥村**灵泗***kV变电站(主变:*×****MVA三相分体主变,*回***kV出线,*回***kV出线),在埇桥***kV变电站和香涧***kV变电站进行间隔扩建工程,并建设埇桥~灵泗***kV和灵泗~香涧***kV线路工程。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电磁环境影响 *)变电站 由类比监测结果分析,灵泗变电站按本期规模运行后,围墙外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分别小于 ****V/m 和 ***μT。现状检测结果显示,埇桥 ***kV 变电站拟扩建间隔处(即东侧厂界南端围墙外 *m 处测点)现状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检测结果为**.*V/m和*.***μT,香涧 ***kV 变电站拟扩建间隔处(即东北侧厂界东端围墙外*m处测点)现状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检测结果为*.*V/m 和*.***μT,即便考虑间隔扩建后的叠加影响,埇桥***kV 变电站、香涧 ***kV 变电站拟扩建间隔建成后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表*中工频电场强度****V/m、工频磁感应强度 ***μT 公众曝露限值要求。 *)线路 当线路经过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时,为使线下工频电场强度小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中**kV/m的标准限值要求,***kV同塔双回架设线路导线对地高度应不小于**m,***kV单回路行架设线路导线对地高度应不小于**m。***kV同塔双回怀洪**大跨越段线路最低高度**m可满足标准要求。 建议后续设计优化首先采用避让评价范围内的敏感建筑物。经计算,当拟建***kV线路经过存在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区域、导线采用设计规范允许的最小对地高度**m时,***kV同塔双回架设线路在边导线外约*m、*m、*m、**m处,地面*.*m、*.*m、*.*m、**.*m高度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可分别小于****V/m的公众曝露限值。***kV单回路架设线路在线路边导线外约**m、**m、**m、**m处,距地面*.*m、*.*m、*.*m、**.*m高度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可小于****V/m的公众曝露限值。当***kV线路临近电磁环境敏感目标时,可采取抬升导线对地高度的控制措施,使***kV线路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小于****V/m的公众曝露标准限值。 线路经过耕养区最低线高**m的情况下及线路经过公众曝露区最低线高**m的情况下,距离地面*.*m处,工频磁感应强度均小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中***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生态环境影响 *)对生态敏感区的影响 本项目跨越红线处均不在红线范围内立塔,塔基区域距离红线最近约**m。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扬尘、废水等污染可能会对红线区域造成影响,在采取无害化跨越生态保护红线措施后影响有限;运营期对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影响主要为景观生态的影响及对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生态系统结构产生的阻隔影响,但本项目导线为悬空方式,塔基点状分布,基本不会产生明显的“阻隔效应”和“边缘效应”。因此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对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水土保持影响较小。 **线路位于*处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周边施工时,应采用无害化跨越生态保护红线措施。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在生态保护红线周边**线路工程施工对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水土保持影响较小。 *)对怀洪**大跨越的生态影响分析。本项目布置尽量减小堤内临时占地,并将基础施工场地设置较为紧凑以节约占地。施工**行表土剥离,并将表土堆放于材料堆场,进行苫盖防护。施工结束后表土回填,恢复原有用途。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仅限于施工期,并且扰动较小。项目建成后,对生态环境基本无影响。 *、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施工期:变电站施工期设置有施工营地,营地拟设置化粪池,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理,不直接排入环境水体。输电线路施工期每个施工点上的施工人员较少,且一般临时租用当地民房居住,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利用当地已有的化粪池等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基坑废水、塔基废水等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基本无影响。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油泥等危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运行期:变电站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变电站设置有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站内回用,不外排。输电线路运行期间无废水产生,对沿线水环境无影响。 线路跨越怀洪**的影响分析及保护措施:施工时严格按照施工计划施工,不在施工现场拌和混凝土,同时禁止在怀洪**内清洗车辆机械,不向周边环境排放施工废水;施工期雨水、开挖塔基的施工废水,在收集后清运,不在怀洪**堤内处理;不在怀洪**堤内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在怀洪**堤外租用民房,其生活污水利用当地原有的污水处理系统,不向周边环境排放生活污水。施工期无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进入怀洪**水体,并采取无害化跨越怀洪**保护措施。 *、声环境 施工期:采取施工围挡、夜间禁止施工等噪声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变电站及输电线路施工噪声可以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要求,由于项目施工期较短,随着项目竣工,施工噪声的影响随之消失,施工噪声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是暂时的、短期的。建议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注意文明施工、合理施工,采取低噪声施工,禁止夜间施工,避免施工作业对居民日常生活产生较大的影响。 运营期:灵泗***kV变电站初设阶段采取了从声源降噪、隔声、吸声材料降噪等措施。距离主变*m处的等效A声级不大于**dB(A),距离低压电抗器*m处的等效A声级声源不大于**dB(A)。埇桥***kV变电站、香涧***kV变电站设备招标时,选择低压电抗器*m处声压级不超过**dB(A)。在采取上述措施后,灵泗***kV变电站厂界处噪声排放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类标准要求。根据模式计算预测结果,埇桥***kV变电站本期工程投运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要求,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声环境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中的*类标准限值要求。 根据模式计算预测结果,香涧***kV变电站本期工程投运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要求。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声环境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中的*类标准限值要求。 输电线路投运后噪声影响贡献值较低,对评价范围内声环境保护目标影响很小,对当地环境噪声水平不会有明显的改变,故本项目输电线路建成后线路所经过区域的环境噪声仍能维持原有水平,声环境保护目标处仍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相应标准的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 施工期:变电站和输电线路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施工固体废物。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理处置。土石方平衡。建筑垃圾等施工固体废物堆放在指定区域,并由专人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处理地点,避免长期堆放,对附近环境基本无影响。 运营期:变电站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站内将设置固体垃圾收集箱,并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统一处理,不会对当地环境产生影响。当蓄电池需要更换时,建设单位提前通知年度内废铅蓄电池中标单位进行妥善回收处置,并落实《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的要求,废铅蓄电池不在站内暂存。站内每台主变压器及电抗器下均设有事故油坑,事故油坑与站内事故油池相连,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将排入事故油池内,由具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专业单位回收处置,不外排。处理过程落实《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的要求。变电站正常运行时固体废弃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施工扬尘 施工全过程认真落实《**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个***%,有效地减少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 三、公众参与: 本项目采用了网上公开、张贴公告、报纸公示等方式征求了公众意见。****年*月*日在建设单位公司网站上发布了首次信息公示;****年*月**日通过建设单位公司网站进行了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并分别于****年*月**日、**月*日在《江淮晨报》进行了报纸公示,同时进行了现场张贴公告;****年**月**日通过建设单位公司网站进行了报批前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群众反馈意见。本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并落实其相关管理要求。 四、有关部门意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灵泗***kV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省自然**厅关于**灵泗***kV输变电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的复函、***生态环境局关于确认《国网**省电力有限公司**灵泗***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函等。 五、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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