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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万吨锂盐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公示

正文内容

**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万吨锂盐项目,其环境影响后评价,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签发的部令 第*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特向公众进行公告。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万吨锂盐项目 建设单位:**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培源路****号 项目所属行业: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C**** 评价概况:建设单位委托**九众协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赣锋锂业万吨锂盐等相关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在原环评的基础上进行后评价,对项目及其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因素及区域环境质量等方面进行全面调查,分析掌握项目对区域大气、噪声等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提出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的改进建议,解决废气、废水排放达到标准问题,实现固废处置的最新管理要求,也为环境保护管理部门今后实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提供技术依据。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 大气环境影响 大气环境保护设施的补救措施,包括布袋除尘更换高等级滤料材质,提高处理效率,此外转型窑尾烟气由原环评设计的“高温袋收尘器+SCR脱硝+脱硫塔”改为“袋式收尘器+熟石灰浆液吸收+SCR催化剂脱硝”。热风炉烟气由直排改为碱液喷淋脱硫系统。 根据已实施补救措施后的监测结果,废气排放,包括铊污染物的排放,均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说明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 地表水环境影响 维持现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治理措施,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 声环境影响 营运期噪声在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防噪措施后,各方位厂界噪声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中的*类标准,能确保周边环境噪声在功能区要求范围内。 *. 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均采取措施妥善处置,固废均由稳定的去向,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三、环境质量变化趋势 *. 大气 区域大气环境确保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二级标准,逐年变好,说明项目赣锋万吨锂盐一二三期项目建设防治措施可行。 *. 地表水 纳污水体为袁河,基本维持《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Ⅲ类标准无较大变化。 *. 声环境 对周边环境噪声监测未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类标准。 *. 地下水和土壤 地下水和土壤根据近年的监测显示,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中的Ⅲ类标准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第*类用地筛选值。 四、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评结论要点 企业采取的环保措施较完善,通过监测数据可以看出主要污染物可达标排放,采取的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有效。但需尽快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改进措施。整改完成后,在企业继续保持现有生产工艺及产能不变的前提下,环境影响可接受。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该类项目及建设内容的了解程度 *、公众认为建设项目对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 *、公众对项目所在地周围的环境现状的看法 *、公众对项目投产后最担心的环境影响 *、公众对项目投产后环境的影响的可接受程度 *、公众是否同意项目的选址 *、公众对该项目建设的基本态度 *、其他意见和建议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通过①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②电话反馈意见③电子邮件等方式与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联系。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六、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高新区阳光大道以北、**大道以东,赣锋马洪厂区 (*)高正炜 (*)联系方式:****-******* 七、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九众协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白竹路安监环保大楼 八、接受公众意见起止日期 自公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赣锋锂业万吨锂盐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公示稿)(*) 公示单位: **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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