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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临安区岛石镇纤岭矿区3.6MW光伏发电项目

正文内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项目名称 *****区岛石镇纤岭***.*MW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 **省*****区岛石镇纤岭**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建设单位 **国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涂志刚 联系人 杜夏 项目投资(万元) ****.** 环保投资(万元)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期光伏电站规模为交流侧*.*MW,直流侧装机*.*****MWp,采用“全额上网”的消纳模式。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水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工程施工期间生活污水采取排入*政污水管网措施后通过污水管网排放至*政废水处理厂处理 固废 环保措施: 施工期间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当地垃圾收集系统并处理。本工程不设弃渣场,工程产生的弃渣进行综合利用。 噪声 有环保措施: 从噪声源控制和敏感对象保护方面着手,最大限度减免施工噪声影响。(*)加强施工管理,合理施工布置;(*)对施工运输车辆行驶时间、行驶路线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途经以上各村庄时减速慢行并尽量减少鸣笛。(*)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从噪声源头减缓机械噪声影响,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噪声防治教育。根据《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的有关规定,严禁手风钻等高噪声设备的夜间施工。(*)严禁运输车辆夜间途经村庄时鸣喇叭。(*)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减少运行噪声。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环境空气保护主要为了削减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改善施工现场工作条件,保护施工生活区等的环境空气质量。(*)运输主干道(尤其途经村庄的区段)定期洒水,运输车辆加盖防尘布。(*)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维修、保养,始终保持发动机处于良好的状况,降低尾气中有害成分的浓度,满足尾气排放标准。*)其他保护施工过程中,光伏电池组件基础的开挖需做临时防护。   承诺:**国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涂志刚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国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涂志刚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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