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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盱眙县高桥河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正文内容

项目代码:****-******-**-**-****** ***水务局: 你单位报送的《***高桥河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马坝镇、穆店镇、黄花塘镇境内。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本项目工程建设内容为:河道疏浚**.*千米,堤防加固*.**千米,**护坡*.***千米,**挡墙**米,新(拆)建建筑物**座(其中拆建泵站*座、滚水坝*座、涵洞*座、桥梁*座,**滚水坝*座)。 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从环保角度考虑,原则同意你单位按《报告表》所述内容进行项目建设可行。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单位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落实以下要求: *.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加强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根据《报告表》所述,本项目不涉及**湖东部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你单位应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限制施工范围,避免对自然保护区产生不良影响。 *.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基坑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弃土区清淤底泥废水经沉砂池处理,上述处理后废水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 *.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安装滞尘防护围挡,采用商品混凝土施工,运输、装卸建筑材料使用封闭式车辆运输、严格控制运输车辆限速行驶等措施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弃土区应布置距离居民点***米以上,并避免布置在居民集中区域的主导风向上风向,四周设置围挡,加强弃土区管理,及时喷洒除臭剂。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颗粒物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中表*标准,清淤和淤泥堆放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中恶臭污染物场界标准值的二级标准。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方式和施工机械,车辆限速限鸣,减少交通噪声;禁止夜间、午休时间施工,防止噪声扰民;对营运期泵站泵房进行采取隔声、减振措施。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项收集、贮存和安全处置措施。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弃土运至弃土区堆置,工程结束后进行场地平整撒播草籽恢复绿化;废砼及废砖石等用于铺设临时道路,施工结束后道路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输至***建筑垃圾处理厂处置,模板边角料外售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上述固体废物转移处理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禁止非法排放、倾倒、处置任何固体废物。 *.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减少对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不得占用基本农田;施工结束后及时开展生态恢复、绿化工作,减缓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恢复等生态保护措施。 *.加强环境风险管理。你单位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所述的各项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提高风险管理水平,配备相应物资。 三、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你单位应当对《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 四、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纳入施工合同;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开展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五、按《报告表》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六、项目建设期间的环境现场监督管理由*****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项目施工期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七、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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