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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淮安市清泉水务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洪港污水处理厂(日处理4万吨污水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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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泉水务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洪港污水处理厂(日处理*万吨污水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清泉水务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南大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刘训华(信用编号:BH******)编写的《***清泉水务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洪港污水处理厂(日处理*万吨污水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长三角绿色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关于***清泉水务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洪港污水处理厂(日处理*万吨污水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意见》(绿院评估〔****〕***号)等相关资料收悉。经两次公示,未收到与本项目相关的批评和建议。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书》结论、**长三角绿色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关于***清泉水务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洪港污水处理厂(日处理*万吨污水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意见》(绿院评估〔****〕***号)以及***清泉水务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洪港污水处理厂(日处理*万吨污水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审查会会议纪要,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仅从环保角度考虑,原则同意《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代码:****-******-**-**-******(核准文号:洪行审经核〔****〕**号,洪行审经核〔****〕**号)。本项目位于高良涧工业集中区内(四至范围:西至砚马河,**创新路,北至二分干渠,南至金鸡路;中心坐标:东经***度**分*.*秒,北纬**度**分**.**秒)。本项目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建设规模*****m*/d,二期新增建设规模*****m*/d。项目主体包括预处理单元、生化处理单元、深度处理单元。其中预处理单元采用“混凝沉淀+pH调节+铁碳耦合芬顿+中和沉淀”处理电镀废水、含AOX的印染废水等难降解废水,生化处理单元采用“细格栅+调节池+水解酸化+改良A*O生物池+二沉池”工艺处理上述预处理后的废水及纺织、其他印染等综合废水,深度处理单元采用“气浮+活性炭吸附与再生+V型滤池+接触消毒池”处理,项目尾水不低于**%回用于造纸企业、*政绿化等,剩余部分经过人工湿地处理后排放至淮河入海水道。项目总投资*****.**万元。 三、本项目服务范围:集中收集处理高良涧工业集中区内废水以及**经济开发区内规划的高端纺织产业园纺织、印染和现状部分造纸企业废水。本项目设计进水水质(接管标准)为:有特定行业排水标准的工业企业,执行行业标准;无特定行业排水标准的,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B级标准中较严格的标准。设计出水水质:尾水中pH、COD、氨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中Ⅳ类水质标准,总氮、SS、石油类、色度、硫化物、AOX、总铜、总镍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表*、*标准,总锑排放执行《纺织染整工业废水中锑污染物排放标准》(DB**/ ****-****)表*标准,苯胺类、六价铬排放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标准,其余特征因子取各行业排放标准中较严标准,行业标准中未做规定的因子参照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中的相关标准。回用水执行《城*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中相关标准。 四、你公司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必须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及建议,并对照以下要求,做到污染防治设施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 *、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最大程度地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废气处理废水、软水系统再生废水、锅炉排水、污泥脱水滤液和冷凝废水、初期雨水、职工生活污水。本项目产生的污水直接接入生化处理单元经“细格栅+调节池+水解酸化+改良A*O生物池+二沉池”处理后,再进入深度处理单元“气浮+活性炭吸附与再生+V型滤池+接触消毒池”处理后,尾水不低于**%回用于造纸企业、*政绿化等,剩余部分经人工湿地处理后排放至淮河入海水道。 *、本项目一期项目调节池、水解池、生化池、污泥处理车间、危废仓库的臭气(氨、硫化氢)分别经密闭负压管道收集至“化学洗涤塔+复合生物滤池”处理后通过**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二次炉焚烧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二噁英类)经“SNCR脱硝+余热回收+急冷+布袋除尘+二级洗涤塔”处理后通过**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二期项目调节池、水解池、生化池、污泥处理车间、高效沉淀池的臭气(氨、硫化氢)分别经密闭负压管道收集至“化学洗涤塔+复合生物滤池”处理后通过**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二次炉焚烧废气经“SNCR脱硝+余热回收+急冷+布袋除尘+二级洗涤塔”处理后通过**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无组织排放废气须按环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维护,及时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量,确保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不得扰民。 本项目废气排放执行标准为: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表*排放限值;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二噁英类、锑及其化合物、铜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表*、表*中浓度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表*排放限值。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表*排放限值;厂界硫酸雾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表*排放限值。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源,并按环评要求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和减震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相关规定限值。 *、固废按“**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理原则合理处置。按环评要求落实各类固废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其中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格栅渣(HW**)、物化污泥(HW**)、飞灰(HW**)、废包装材料(HW**)、废布袋(HW**)、化验室废液(HW**)、废机油(HW**)为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依法安全处置;生化污泥须按环评要求在试运行期间尽快完成固废性质鉴别,在鉴别结果明确前,生化污泥按危废管理,须委托有资质单位依法安全处置;废生物滤料委外综合利用(处置);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及时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防止二次污染。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的收集和贮存,必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有关要求;危废贮存设施的设计、建设须符合《**省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清理整治工作方案》(苏政传发〔****〕***号)相关要求;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实施指南》(苏环办〔****〕***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号)以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号)等相关规定要求;危险废物转移须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确保依法安全处置。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对各生产装置区、储运工程区、公用工程区及辅助工程区采取有效的防渗、防漏措施,确保不对土壤、地下水造成影响。 *、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及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环境风险管理,配齐配足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确保超标尾水和事故废水有效收集、妥善处理,不得直接进入外环境。 *、项目施工过程须按环评要求,严格落实施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各类污染防治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项目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建成后,须按环评要求做好生态修复工作。 *、本项目以厂区边界为起点,设置***m的卫生防护距离。 **、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号)等相关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其中废气排气筒须在废气处理设施进出口分别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和采样监测平台。严格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处理》(HJ ****-****)及《**省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年修订)》等要求在污水处理厂进出口及中水回用口建设、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按环评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制定并落实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和环境监测方案。 五、本项目一期项目污染物年排放量核定为: 水污染物(外排环境量):废水量≤***万吨;COD≤***.*吨、氨氮≤*.***吨、总氮≤**.**吨、总磷≤*.***吨、SS≤**.*吨、硫化物≤*.***吨、AOX≤*.***吨、石油类≤*.***吨、总锑≤*.****吨、总镍≤*.****吨、总铜≤*.***吨。 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吨(有组织)、氮氧化物≤*.***吨(有组织)、颗粒物≤*.***吨(有组织)、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吨(有组织)、氯化氢≤*.***吨(有组织)、二噁英≤*.***克 TEQ(有组织)、氨≤*.**吨(其中有组织*.***吨,无组织*.***吨)、硫化氢≤*.***吨(其中有组织*.***吨,无组织*.***吨)、锑及其化合物≤*.*****吨(有组织)、铜及其化合物≤*.*****吨(有组织)、镍及其化合物≤*.*****吨(有组织)、硫酸雾≤*.***吨(无组织)。 本项目一期、二期项目全部建成后污染物年排放量核定为: 水污染物(外排环境量):废水量≤***万吨;COD≤***吨、氨氮≤**.**吨、总氮≤**.***吨、总磷≤*.***吨、SS≤**.**吨、硫化物≤*.**吨、AOX≤*.***吨、石油类≤*.***吨、总锑≤*.***吨、总镍≤*.***吨、总铜≤*.**吨。 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吨(有组织)、氮氧化物≤*.***吨(有组织)、颗粒物≤*.***吨(有组织)、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吨(有组织)、氯化氢≤*.***吨(有组织)、二噁英≤*.***克 TEQ(有组织)、氨≤*.**吨(其中有组织*.***吨,无组织*.**吨)、硫化氢≤*.***吨(其中有组织*.***吨,无组织*.***吨)、锑及其化合物≤*.*****吨(有组织)、铜及其化合物≤*.*****吨(有组织)、镍及其化合物≤*.*****吨(有组织)、硫酸雾≤*.***吨(无组织)。 六、根据《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号)等要求,你公司应切实履行好从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各项环保和安全职责,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我局备案。同时须对废水、废气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七、本项目由*****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组织开展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 八、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与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须公开竣工日期;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须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并依法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在此基础上,依照规定程序实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工作并编制验收报告,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个工作日内,须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个工作日。你公司在公开上述信息的同时,须及时向我局报送相关信息,并接受监督检查。 九、依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如果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自批准之日起满*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十、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报送*****区应急管理局和*****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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