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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佳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水性液体润滑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正文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佳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吨水性液体润滑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 联系电话:****-******* 地址:***蚌山区胜利路****号 项目名称 年产*****吨水性液体润滑剂项目 建设地点 **精细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淝河中**侧、金漴路东侧 建设单位 **佳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斯康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主要建设*****吨硬脂酸钙水性乳液、****吨硬脂酸锌水性乳液生产线,配套建设公辅工程、仓储、环保设施、质检中心、办公楼、食堂等。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吨水性液体润滑剂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 项目硬脂酸锌、氢氧化钙在投料工段产生的投料粉尘经一体化投料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根**m排气筒排放。表面活性剂在投料、反应、研磨等工段挥发的有机废气及真空尾气经密闭集气管道收集,灌装废气经密闭负压灌装间收集,甲酸在投料工段挥发的有机废气经密闭负压投料间收集,挥发的有机废气集中收集至*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根**m排气筒排放,硬脂酸熔融状态下挥发的异味也引至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危废库设置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危废暂存过程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根**m排气筒排放。 经以上方式处理后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中特别排放限值。 *.废水 本项目无工艺废水,排放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保洁废水、设备冲洗废水、循环冷却水系统废水、纯水制备系统废水、蒸汽冷凝水和初期雨水。办公生活污水、保洁废水、设备冲洗废水经生化污水处理设施(设计规模*m*/d,主要工艺为调节+AO)预处理、初期雨水经混凝沉淀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后汇同循环冷却水系统废水、纯水制备系统废水、蒸汽冷凝水等综合污水满足沫**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三级标准由污水管网排入沫**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一级A标准后经三铺大沟后最终排放进入淮河。 *.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为生产车间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及空压机、泵类、冷却塔、风机产生的噪声。机械设施基本位于室内,可以通过选择低噪设备、安装减振设施、加强周边环境绿化等措施减少噪声的影响。由噪声影响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运营期对厂界的噪声贡献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类标准。 *.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废原料包装袋、液态料包装桶(破损)、废抹布手套、质检中心废样品、废质检用品等、废活性炭等作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库,定期由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废气处理装置收集的粉尘作为原料,全部回用于生产;废布袋、纯水制备废滤芯、反渗透膜、液态料包装桶(未破损)、生化污泥作为一般固废自行贮存后委托处置。 项目危废库和污泥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进行防风、防雨、防晒、防渗,并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项目危废采用桶装(液态)或袋装(固态)暂存,正常情况下不易洒落。固体废物在收集、厂内转运过程中,可能会发生撒漏现象,企业应完善危废在企业内部转运流程,避免洒落事故发生。 *.环境风险 (*)项目建成后危险物质包括氢氧化钾、氨基磺酸、甲酸等。构成的危险单元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及仓库等。 (*)在企业采取有效的截流、控制措施后,确保事故废水不外排。根据《***精细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基地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中要求,严禁事故废水排入地表水体。 (*)建设单位从源头控制、分区防渗、跟踪监测和应急响应方面采取了地下水污染控制措施,可最大程度降低地下水环境风险。 (*)由于事故触发因素不确定性,本项目事故情形设定并不能包含全部环境风险,事故情形设定建立在风险识别基础上,通过对代表性事故分析力求为风险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综上所述,本评价认为,在有效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的前提下,项目环境风险可以防控。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公众参与说明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相关部门意见 ***淮上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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