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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康风涡阳县达成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正文内容

***康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康风***达成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该项目位于******店集镇、临湖镇、楚店镇境内,总装机容量为***MW,拟安装**台单机容量为*.*MW的风电机组和*台单机容量为*.*MW的风电机组,配套建设***kV升压变电站一座,主变容量为***MVA。风电机组通过**kV集电线路接入风电场升压站,升压站拟以*回***kV线路接至***kV真源变(本批复不包含送出线路工程)。总投资为*****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本项目核准登记信息单(项目代码:****-******-**-**-******),***自然**和规划局、***水利局等单位的复函,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及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优化项目选址和工程设计,尽量远离环境敏感目标。同时,积极协调当地政府,控制风电机组、升压站与环境敏感点之间的距离,避免光影、噪声、电磁辐射等对其产生的影响。场内道路宽度以满足工程建设和后期检修需要为标准。综合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土地利用保护等因素,进一步优化集电线路敷设方案,以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破坏。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统一收集后经隔油沉淀处理,回用于冲洗机械车辆或洒水抑尘;施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农肥,不外排。运营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农肥,不外排。落实各项分区防渗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升压站环境管理,避免污染地下水。 (三)切实加强废气治理。施工期严格执行《**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省住建厅建质〔****〕**号)、《***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有关防治扬尘规定,采取道路勤洒水、砂石原材料遮盖、进出场车辆冲洗、车辆加盖篷布等切实可行措施,减轻施工扬尘污染。运营期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食堂餐饮油烟环境管理,使用清洁燃料,安装油烟净化器,餐饮油烟经净化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中相关要求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 (四)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场地和设备材料运输路线,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相关规定。运营期选取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等切实可行措施,确保项目周边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中的*类标准。 (五) 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渣土等建筑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需要运输、处理的,按有关部门规定要求,清运到指定场所。营运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风电机组检修产生的废油、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应分类收集贮存,定期委托资质的单位处置。并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中相关标准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确保各类固废得到合理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所列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完善项目环境管理制度。升压站内设置防渗集油坑及事故池;风机发电机储油箱下方设置容积相当的接油盘;加强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保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管理台账,落实自行监测计划,防止噪声和电磁辐射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七)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应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制定生态保护和恢复方案。尽量减少对植被、土地等的扰动,对临时占地、开挖面、裸露地表等进行生态恢复。项目开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生态保护教育,一旦发现野生保护动植物或有保护价值的古树名木,及时报告当地管理部门并采取相应的避让或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生态恢复和生态补偿工作。 (八)严格按照输变电建设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工程设计、施工、运营和管理,严格落实本项目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防护环保措施,避免造成辐射环境污染。 (九)项目建设及运行管理中,你公司应根据公众的反映,进一步加强与公众的沟通,以适当、稳妥、有效的方式切实做好宣传、解释、维稳工作,消除公众的疑虑和担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避免因公众参与工作不到位、相关措施不落实,导致环境纠纷和社会稳定问题。 (十)本批复下达后,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如超过*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三、项目建设必须依法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必须按照规定程序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 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报告表》送到******生态环境分局,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生态环境分局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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