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项目详情

关于马鞍山市阳湖塘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梅花路(梅山路-东城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项目编码:2312-340500-04-01-101103

正文内容

*重点处: 你单位《关于批准****阳湖塘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梅花路(梅山路-**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马重处函〔****〕***号)及有关附件收悉。我委委托*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阳湖塘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梅花路(梅山路-**路)项目,有利于进一步改善阳湖塘区域周边交通状况,方便居民及车辆出行,提升区域生产生活环境,促进阳湖片区土地开发利用。 二、****阳湖塘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梅花路(梅山路-**路)项目代码:****-******-**-**-******。 三、****阳湖塘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梅花路(梅山路-**路)项目法人单位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由****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负责代建。 四、****阳湖塘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梅花路(梅山路-**路)项目位于***阳湖片区内,道**起现状梅山路,环梅山经梅花路、下穿**大道(快速路)、经慈湖河路(快速路)后至**路,全长约****.**米,道路等级为城*支路,规划道路红线宽**米,设计时速**公里/小时,铺设沥青路面。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通道及箱涵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及强电排管工程。 五、****阳湖塘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梅花路(梅山路-**路)项目估算投资*****.**万元。所需资金由财政投资安排。 六、请你单位按照招标投标和相关规定,公开选择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主要建筑材料和设备等供应单位。严格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和竣工验收等制度。落实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各项措施,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审查后未予批准的,不得开工建设。要加强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保障项目顺利建设并长期发挥效益。 七、如需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所规定的项目单位、建设性质、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重要事项进行调整,请按程序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你单位按批复的项目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在初步设计阶段,要结合有关评审意见,进一步优化项目设计方案,严格控制项目概算,并按照“应用尽用、能用尽用”的原则,充分挖掘主体工程建设及附属临建、工地服务保障、建后管护等方面用工潜力,尽可能多地通过实施以工代赈帮助当地群众就近就业增收。 九、本批复有效期为*年,超过有效期未开工建设且未获准延期,项目文件自动失效。需要延期的请在*年期限届满的**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年。国家及省、*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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