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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新奥华油燃气有限公司龙鳞路加气站改回加油站拟审批公示

正文内容

关于****年**月**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奥华油燃气有限公司龙鳞路加气站改回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能力、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电话:****-********通讯地址:********路**号***综合办公楼*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 ***奥华油燃气有限公司龙鳞路加气站改回加油站 **省******九都路与龙鳞路交叉口南龙鳞路中段 ***奥华油燃气有限公司 ***永青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九都路与龙鳞路交叉口南龙鳞路中段,项目所在地东侧为龙鳞路(隔路为**快建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西侧为空地,南侧为海信中央空调运营中心,北侧为林晓科技。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奥华油燃气有限公司龙鳞路加气站改为加油站,建成后年销售汽油****t,柴油***t。 本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一、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施工扬尘,严格落实“七个***%”防尘措施,采取洒水抑尘、设置围挡、防风遮盖、车辆出入口设置冲洗设施等措施,减少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项目运营期在卸油、储油、加油等过程中产生的油气(以非甲烷总烃计),采用一次、二次油气回收系统进行油气回收,回收后剩余油气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应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号)中工业企业边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进入*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排放废水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三级标准,同时满足***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标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加油机工作噪声、油罐车噪声及车辆进出站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速带、禁止鸣笛、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类标准限值。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油罐清理油泥生活垃圾等。油泥和含油废水等危险废物由清理单位运走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不在站内暂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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