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项目详情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2月2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正文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区“三库三溪”整治二期工程 ***区(***、***、**双龙风景旅游区) ***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山下吴水库扩容大坝由***.**m 高程加高至坝顶***.**m,包括大坝溢洪道、闸门启闭机等工程;山口冯水库至山下吴水库连通隧洞*.**km;赤**支流回水段治理*.**km;管理用房建筑面积***m*,配套建设工程安全监测自动化系统等。 建设单位依法依规开展了公众参与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大气环境:工程环境空气影响源主要集中在施工期,运行期工程无大气污染物排放。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来自炸药爆破废气、施工作业面扬尘、施工车辆运输扬尘、机动车辆和施工机械排放的燃油尾气以及沥青烟气等,预计工程采取措施后,对周边敏感点影响较小。主要保护措施:工程爆破优先选择凿裂爆破、预裂爆破、关面爆破和缓冲爆破等技术,凿裂、钻孔、爆破提倡湿法作业,爆破作业后及时喷雾降尘,减少粉尘产生量。隧洞开挖爆破时需注意洞内通风,保持空气流畅;同时施工人员根据需要佩戴防尘口罩或防毒面具。爆破钻孔设备要选用带除尘器的钻机,爆破时应尽量采用草袋覆盖爆破面,减少粉尘的排放量。对施工作业区开挖、填筑产生的粉尘,大气粉尘含量较高,应加强施工人员劳动保护,配戴防尘口罩,并进行定期洒水。本项目施工使用商品混凝土,不在工地内自行拌和。本项目不设砂石、水泥临时堆料场地、临时弃渣场及临时表土场。工程弃渣应及时清运至其它项目填筑利用,并加强防护措施,以减少扬尘量。场内外交通道路硬化,对路面加强维护并保持清洁,场内施工道路和对外交通道路应尽量避开居民集中区。对主要施工运输道路及多粉尘作业面的施工场地,实施洒水抑尘。山下曹村、放生塘村等附近应设置限速标志,防止施工车辆车速过快产生扬尘污染环境,影响居民及施工人员的健康和正常生活。土、石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材料,在运输过程中做好运输车辆的密封和车辆保洁措施。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应定期检修与保养,使用国家规定的标准燃油。 (*)水环境:本工程施工污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和施工生产废水等。施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妥善处理后,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受工程调度影响,坝下水文情势发生改变。水库水温结构类型为稳定分层型,部分月份下泄水温度低于天然水温度。工程建成后库区及坝下主要水质指标均可满足相应水质标准要求。 施工期主要保护措施:隧洞涌水作为清洁的地表水源排入附近灌溉沟渠,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基坑排水、隧洞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道路洒水、山林浇灌;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机械、车辆冲洗。施工办公区和施工人员生活区都租用当地民居,不设施工生活营地,所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当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各施工区域设置临时厕所,临时厕所废水委托清运处理,不得外排。 运行期主要保护措施:生态流量保障措施:山下吴水库坝址分别按汛期不小于*.***m*/s、非汛期不小于*.***m*/s的水量补充下游河道生态用水,山口冯水库坝址分别按汛期不小于*.***m*/s、非汛期不小于*.***m*/s的水量补充下游河道生态用水,并建立完整的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含生态流量在线监测)。工程建成后,每年定期进行水质监测、流域污染源控制与治理、库区生物治理、库区水产养殖治理,确保最小下泄生态流量等措施,以保护水库及下游河段水质。水库蓄水前要求进行水库清理。建立水库水质跟踪监测管理制度。加强对库区周边道路路面的日常维护与管理,保持路面清洁,及时清理路面上累积的尘土、碎屑、油污和吸附物等。管理人员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用于附近农田灌溉,有纳管条件的纳入污水收集管网。 (*)地下水:施工期和运行期污废水不会进入地下水补给区,故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不会对地下水水质产生影响。施工期和运行期对局部地段地下水位和地下水流场影响较小。主要保护措施:施工前应采取地质超前预报与探水措施,对隧道涌水采取封堵或疏导措施;对施工污废水进行收集处理,防止影响地下水水质;根据地质勘察结果选定合理施工方法;连通隧洞采用钢筋砼衬砌和砼钢管内衬防渗。运行期建立连通隧洞定期巡视检查制度。 (*)声环境: 施工期采取相应的防噪措施后,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减小。主要保护措施: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时,采用隔振垫、消音器等辅助设施。施工单位在作业中应尽量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和配置施工机械,降低组合噪声级,施工场地尽可能远离居民点等敏感点,高噪声机械设备布置在施工场地远离附近敏感点处。建议将空压机等强噪声设备安装在工棚内,实施封闭施工、半封闭施工。禁止爆破在夜间进行,爆破前对附近居民进行公告,并尽量减少炸药量。施工车辆通过居民区时控制车速在**km/h以内,禁鸣喇叭,控制夜间行驶。禁止强噪声机械夜间作业。在坝址施工区、隧洞进出水口施工区及赤**支流回水段施工区设彩钢板或围墙拦挡;在山下曹村东侧、放生塘村北侧、岩塘村南侧及西侧、尘不染村东侧、新鸿广场西侧、官沿头村东侧及南侧设置隔声屏障进行围护。严格执行国家《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的标准和规定。 (*)固废: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来自弃渣、生活垃圾及废机油、含油废水处理设施中的污泥浮渣,运行期主要为管理人员生活垃圾,不外排,对环境影响较小。余方均为石方,石方属于矿产**,建设单位不得自行处置,由***自然**和规划局、***自然**和规划局拍卖处置。施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机油、含油废水处理设施中的污泥浮渣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运输弃(余)方的车辆应当适量装载、密闭化运输,不得沿路泄漏、遗撒。管理房执行垃圾分类收集制度,收集的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陆生生态: 工程施工占地、水库淹没将对植被及植物**造成影响,生境占用和破坏等对陆生动物产生一定影响。陆生植物主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临时用地。对于工程永久占地造成的植被损失,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报批,施工临时占地在工程施工结束后应立即根据水保措施进行恢复。对消落带进行生态修复。加强施工期的用火管理,防止火灾的发生。结合工程及当地环境制定合理的植树造林规划。采用植物检疫、人工方法防治、化学方法防治、生物防治等方法防止外来物种入侵。加强环境保护教育。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有珍稀保护植物,及时向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汇报,采取避让、移植保护性等措施。评价区内古树应采取就地保护,主要为设置围栏、挂警示牌等措施。 陆生动物主要保护措施:严格限制施工范围,施工期间遇常见野生动物,应进行避让或保护性驱赶,禁止捕猎。在林地较密集地区施工应优化施工方案,减少对野生动物的惊扰。优选施工时间,避开野生动物活动的高峰时段。禁止在早晨、黄昏和晚上进行轧石等高噪声作业,夜间禁止光污染较大的施工项目,风速比较大的天气,减少扬尘污染较大的施工项目。施工单位应注意识别周边珍稀野生保护动物**,严禁工程人员捕杀。 (*)水生生态: 工程建设后水库低温水等,将对坝下河段鱼类繁殖和生长产生不利影响。主要保护措施:优化山下吴水库、山口冯水库调度,山下吴水库汛期、非汛期分别保证下泄*.***m*/s、*.***m*/s的生态流量,山口冯水库汛期、非汛期分别保证下泄*.***m*/s、*.***m*/s的生态流量,在保证安全泄洪的前提下,适当**溢流时间,降低下泄的最大流量,从而减少下泄水中气体的饱和度。加强水生生态态保护管理,加强渔业水域环境的监测、落实生态补偿措施及经费和建立跟踪评价制度。进行人工增殖放流等渔业**补偿和修复措施。涉水工程尽量选在枯水期进行,避开鱼类的产卵期。加强施工管理,禁止施工人员捕捞鱼类。在连通隧洞进水口安置拦鱼设施,防止鱼类进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公告时间:****年**月**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与土壤固废处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双**街***号行政服务中心*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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