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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科技学院东溪校区项目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公示

正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闽南科技学院委托***宇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我司”)开展该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我司在接受业主委托后,立即按要求组织专业人员成立了项目组,开展调查工作,经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对当地村委和周边知情人员访谈以及XRF、PID现场快筛**个表层土壤样品,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保部公告****年第**号)、《**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核要点(试行)》(闽环保土〔****〕*号)等文件编制完成《闽南科技学院东溪校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闽南科技学院东溪校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满足第一类用地要求,地块内及周围区域无可能存在的污染源,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下一阶段的初步采样调查。 一、项目概况 闽南科技学院东溪校区位于***康美镇,西侧地块现状为停车场和空地,东侧地块现场为耕地和林地。地块总面积******m*,用地规划为高等院校用地。根据资料分析及现场踏勘情况: 二、调查内容 通过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了解到:西侧地块****年开始平整,平整前部分地块为耕地,平整后出部分区域进行硬化作为停车场,其他区域为空地。东侧地块原为耕地和林地,****年地块北侧存在一砖厂,****年停产并于****年拆除完毕,地块主要种植花生、地瓜、蔬菜等,主要使用化肥为农家肥和复**。地块现状地块无生产区、废水处理区、储罐区、有毒有害物质存储区、地下储罐、管线等疑似污染区域;未发现有规模化养殖、危险废物堆放、倾倒与填埋等情形;也没有发现明显的土壤污染痕迹。周边地块未发现明显的污染源。 根据现场踏勘时土壤快速检测筛查结果,土壤样品中砷、镉、铜、铅、汞、镍的检出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土壤总铬和锌的检出值均未超过**省地方标准《土壤重金属风险评价筛选值珠江三角洲》(DB**/T****—****)中“居住和公共用地”的风险筛选值,锰未超过**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PID检测中**个土壤样品均有检出,检测结果显示,**个土壤样品PID检测值均低于*,且地块土壤样品的PID检测值与背景点土壤样品的PID检测值无较大差异,因此推测该地块受到重金属和有机物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三、调查结果 项目组****年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等技术规范要求对本地块进行污染识别工作,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资料收集分析表明,本地块历史上不涉及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作为耕地使用期间,未使用污水灌溉;原有存在的砖厂也未曾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地块上未曾开展过污泥堆肥活动。 根据对本地块污染识别结果表明本地块无可能的污染源,通过分析周边区域污染识别情况,当地常年风向为**,企业产生的废气主要以颗粒物为主,因此各企业对本地块的潜在污染风险较小。因此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截至本次调查,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作为高等院校用地的要求,即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的要求,无需开展下一步调查,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综上,闽南科技学院东溪校区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四、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闽南科技学院 联系人:周朱灿 联系电话:*********** 五、地块调查单位 单位:***宇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省********街道区长福社区宝岛中路***号泰禾广场*栋***室 联系电话:***********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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