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七采油厂环江油田联合站VOCs治理工程(环四联)
正文内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 项目名称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七采油厂环**田联合站VOCs治理工程(环四联) 建设地点 **省*******省*****樊家川乡郝集村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建设单位 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七采油厂 法定代表人 令永刚 联系人 樊海龙 联系电话 *********** 项目投资(万元) ***.**** 环保投资(万元)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拟对环**田环四联合站站内储油罐、沉降罐及除油罐等储罐进行VOCs治理(大罐抽气),***套****m*/d橇装大罐抽气装置(主要设备包括抽气缓冲罐、抽气压缩机、抽气空冷器、气液分离器及气体流量计等)、更换罐顶阀门*套、阻爆轰型阻火器*个,并配套建设站内气相连接管线及变频控制柜、配电箱等设施。所有大罐抽气装置均在现有站场内进行建设,不新增占地。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有环保措施: 抽气压缩机、抽气空冷器等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震、安装隔声罩等措施。 承诺: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七采油厂 令永刚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七采油厂, 令永刚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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