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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四川省合江独立工矿区临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正文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对**省**独立工**临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承办单位:*****生态环境局 联 系 人:唐烯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符阳街道符阳路***号*****生态环境局 序号 中文名称 备注 *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临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行政相对人代码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A 行政相对人代码_* (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杨刚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生态环境局 关于**省**独立工**临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泸*环**建函〔****〕*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证书名称 许可编号 许可内容 ***生态环境局 关于**省**独立工**临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提升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临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你单位报送的《**省**独立工**临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省**独立工**临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提升建设项目拟建于**省******临港街道天泉路**号,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的*.**%。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原天华医院院区门诊楼,**门诊、住院综合楼、体检中心及行政楼,以及辅助、公用、环保等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新增床位***张。 项目经***发展和改革局、***卫生健康局同意,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减缓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中确定的地点、规模、建设内容、污染防治措施等及下述要求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物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渣污分流、一水多用”原则,优化管网系统设置,防止废水进入雨水排放系统。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收集后进入*政污水管网,再经***临港街道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营运期,生活污水、医疗废水、经预处理后的食堂废水等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预处理标准后排入*政污水管网,再经***临港街道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施工现场应按照规范要求修建围挡和防尘设施,加强室内通风换气,运输车辆密闭运输,及时洒水降尘,落实保洁措施,防治扬尘污染。营运期,通过污水处理站密闭处理、密闭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消毒、喷洒除臭剂、加强通风等措施,减少恶臭气体对外环境的影响。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通过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营运期,加强管理和绿化,合理布置机械设备,选用先进低噪设备,对高噪设备采取减震、隔音等措施,防止噪声扰民,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四)严格落实各类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施工期,开挖土石方回填利用;建筑垃圾可回收部分收集后综合利用,不可回收部分必须收集转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倾倒;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营运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无毒无害药品的包装材料收集后综合利用;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交由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规定办理转移手续。医疗废物暂存间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合理配置,并做好医疗废物在院内的暂存管理工作,严防二次污染。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源头控制,做好分区防渗工作,对医疗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管道、污泥临时堆放点等进行防腐和防渗漏处理,防止地下水污染和土壤污染。 (六)项目使用的涉及产生辐射的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并报有审批权限的环境主管部门批准。 (七)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尽量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面积,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范围,加强对施工单位执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监督、管理,全面检查施工现场的环境恢复情况,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撤出临时占用场地,拆除临时设施,恢复被破坏的植被,减少水土流失,及时做好施工迹地生态恢复,保护生态环境。营运期,通过加强绿化,优选植物物种等生态措施,降低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八)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事故风险防范要求严格做好安全运行工作,全面做好化学药剂等在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的管理,强化污水转运措施和过程管理,落实相应安全措施保证营运期环境安全,避免因安全事故发生次生环境污染。建立健全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设置应急事故设施,落实相应安全措施和环保岗位责任制,配备专人负责环保设施运行的管理和维护,并根据实际运营情况进一步对相关设施和措施进行完善,确保达标排放和不扰民,杜绝污染纠纷事件发生。 三、报告表核定项目建成后全中心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进入***临港街道城*生活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t/a、氨氮*.***t/a、总磷*.***t/a、总氮*.***t/a,经***临港街道城*生活污水处理厂系统处理后化学需氧量*.***t/a、氨氮*.***t/a、总磷*.***t/a、总氮*.***t/a。 四、项目开工前,应依法完备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按规定程序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七、项目建设单位必须认真落实排污许可管理规定,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要求完备排污许可手续。 八、请*****生态环境局负责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和日常环境监督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许可决**期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长期) 许可机关 ***生态环境局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A 当前状态 * 数据来源单位 *****生态环境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B********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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