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4年1月11日作出沈阳元丰泰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即来即办”项目)审批决定的公告
正文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年**月**日我局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即来即办”项目)作出审批决定,并于*月**日完成实质性审查,现将环评批复和实质性审查意见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撤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观泉路***-*号 ***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窗口 序号 文 件 名 称 文 号 发 文 时 间 * 关于**元丰泰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沈环**审字〔****〕**号 ****年**月**日 * 关于**元丰泰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实质性审查意见 沈环**查字〔****〕*号 ****年*月**日 **元丰泰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批复及实质性审查意见.zip
相关推荐
-
肇东市瑞尔德肇东市海成乡A区项目
黑龙江省 2024-07-06 审批项目 -
肇东市瑞尔德肇东市姜家镇A区项目
黑龙江省 2024-07-06 审批项目 -
肇东市瑞尔德肇东市德昌镇A区项目
黑龙江省 2024-07-06 审批项目 -
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庆萨澳龙养殖场320千瓦光伏发电
黑龙江省 2024-07-06 审批项目 -
肇东市瑞尔德肇东市昌武镇A区项目
黑龙江省 2024-07-06 审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