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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吉林省珲春市崇文北路(新华街-金河大街)建设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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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省*****北路(**街-金河大街)建设工程项目) 拟审批项目:**省*****北路(**街-金河大街)建设工程 公示时间:****年*月**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项目审批科)   地址:政务大厅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以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省*****北路(**街-金河大街)建设工程 **省***东部生态***,起于规划的**街,终于金河大街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省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地点位于**省***东部生态***,道路起于规划的**街,终于止于金河大街。建设**北路道路及道路附属的桥梁工程、*政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全长 ****.***m, 总用地面积******㎡。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一)加强施工期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二)加强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施工现场设置围挡、洒水降尘、起尘物料加盖苫布等措施。使用低污染燃料、加强机械车辆维修养护,车辆减速慢行;开挖管沟及时回填,临时表土堆放场采取遮盖措施。 (三)加强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场所设置防噪设施,场界噪声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四)加强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施工现场设置垃圾箱,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理;施工废料送指定地点堆放;泥浆自然干化后回填。 (五)严格落实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措施。优化施工方案,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对水生态环境的影响;临时施工占地在施工结束后须及时恢复原有生态功能。 (六)加强运营期声环境管理,在各敏感目标路段设置禁止鸣笛和限速交通标志,排放的噪声应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中*类、*a类区标准区标准要求。 (七)做好绿化工程,并做好定期维护。 项目前期公示期间未接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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