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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市沙田镇乡村振兴产业融合示范项目(一期)—龙眼集散中心建设工程

正文内容

高发改投审〔****〕*号 关于***沙田镇乡村**产业融合示范项目(一期)龙眼集散中心工程项目概算的批复 ***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审批***沙田镇乡村**产业融合示范项目(一期)-龙眼集散中心工程项目概算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沙田镇乡村**产业融合示范项目(**省投资项目统一代码是: ****-******-**-**-******),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我局(高发改规划〔****〕***号)批复。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万元,拟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投资估算约****.**万元(未含土地费),二期投资估算约*****.**万元,余下二期建设待债券资金筹措再推进。根据*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七届**次〔****〕*号)的会议精神,现对***沙田镇乡村**产业融合示范项目(一期)龙眼集散中心工程项目批复概算如下:   一、原则同意***沙田镇乡村**产业融合示范项目(一期)龙眼集散中心工程项目概算约****.**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万元,勘察费约**.**万元,设计费约**.**万元,监理费约**.**万元,设备费约**.*万元,其他约***.**万元。项目资金由你单位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债券支持及本级财政自筹解决。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一)**龙眼集散中心,项目占地面积约****平方米,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建立中心内的排污排水系统及道路硬底化、绿化。(二)龙眼集散中心汽车充电桩。(三)安装龙眼集散中心电梯*台。 接文后请向自然**、住建等部门依法办理用地、规划、报建等相关手续,抓紧项目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规模,早日建成投入使用。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请加快项目开工并及时向*统计局报送项目数据。 项目其他事项仍按我局高发改规划〔****〕***号执行。 ***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李拔飞*委常委、常务副*长,*监察委, *检察院,*财政局、自然**局、住建局、审计局、统计局、公共**交易中心,沙田镇政府。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门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主要设备 核准 重要材料 核准 其他 核准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号令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规定,核准该项目勘察、设计、建安工程、监理采用全部招标以及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和公开招标的招标方式。设备、重要材料及其他不采用招标方式,按政府采购法规有关规定办理。请按照规定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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