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金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598.9kwp(恒源纺织)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正文内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项目名称 **金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kwp(恒源纺织)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 **省********省********头门港新区北洋十二路*号 营业面积 (平方米) **** 建设单位 **金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金建江 联系人 王国兵 项目投资(万元) ***.** 环保投资(万元)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建设内容及规模 利用**雷纳升实业有限公司自有厂房屋顶建设***.*KWP光伏发电项目,目前可用于实施光伏发电的屋顶为混凝土结构,面积约为****平方米,装机容量***.*KWP,主要设备有逆变器、太阳能组件、支架等,项目总投资***.**万元(**金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自投),电量消纳模式:“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项目运营期**年,**年总发电量约****万度,年平均**万度.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水 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巡检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采取化粪池预处理措施后通过**雷纳升实业有限公司厂房内已有的*政污水管网排放至污水处理厂 生产废水 无环保措施: 太阳电池组件清洗废水收集后直接通过浇灌植物排放至外环境 固废 环保措施: 更换的太阳能电池组件以及逆变器等设备为一般废物,报废后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废包装材料也属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承诺:**金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金建江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金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金建江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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