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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S216怀洪新河特大桥及连接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正文内容

五环许〔****〕*号 关于S***怀洪**特大桥及连接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报来的《S***怀洪**特大桥及连接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项目代码****-******-**-**-******)收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环境影响技术评估意见和局党组扩大会意见意见,经研究,现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起点位于小圩镇现状S***与G***平**以北*.*km处(申集镇与小圩镇交界处),顺接S***,终点位于潘圩村西侧地方道路,与省道S***交叉,顺接规划S***南段,路线总长*.***km。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桥涵、交通安全设施、景观绿化等工程。 建设规模:项目路线全长约*.***公里,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桥涵、照明、绿化、交通设施等工程。**怀洪**特大桥*座,长****m,小桥*座,主要平面交叉*处。其中怀洪**特大桥北岸接线(K*+***-K*+***)为双向二车道二级公路,路基宽度**m;怀洪**特大桥及其**接线(K*+***-K*+***)为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路基宽度**m,全线设计速度均为**km/h。 二、在严格落实《报告书》及本批复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三、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行管理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加强大气污染治理。施工期严格执行《**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皖环发[****]**号)《***建筑(*政)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程》等有关扬尘要求,开展施工工地扬尘综合整治,沿线施工场地两侧围挡,出入车辆冲洗,施工便道硬化,拆迁工程湿法作业,临时堆土场围挡、遮盖,运输车辆篷布遮盖等防尘措施;拌合站的配料机、上料仓、搅拌设备及输送设施等,必须配备降尘防尘装备;拌合完毕后,砂石料池堆放后应全覆盖,道路应定时洒水清扫;水泥、粉煤灰、石灰等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布置在室内料仓存放,若无料仓存放条件应严密遮盖;拌合物运输车辆应用篷布全覆盖、车辆密闭,防止运输过程中泄漏扬尘等防治措施。工程现场不设置沥青混凝土拌和站,购买商品沥青混凝土,沥青混凝土摊铺机配备沥青烟净化装置;加强施工车辆管理,严格按照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执行,严防扬尘及汽车尾气污染。颗粒物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的二级标准,施工期拌合站参照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相关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桥梁跨河施工应尽量选择在枯水期,钻孔灌桩采取钢围堰施工方式;桥梁桩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用泥浆箱收集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洒水抑尘,沉淀后的钻渣和泥浆进行翻晒等处理后用于生态绿化使用;严禁在河堤内堆放水泥、砂石等建筑物料,避免雨水冲刷进入河道;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设置机械或车辆维修点和清洗点,施工机械修理场所应对施工机械冲洗及维修产生的油污水进行收集后利用;严禁向水体倾倒残油、废油及其他污水,文明施工,加强管理;施工期场地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挖方路基施工须在路基两侧修建排水沟,排入河流水系前设置沉淀池;拌合站内设置沉淀池,修建雨水管/沟,与沉淀池相连,对收集的雨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洒水抑尘);项目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清掏运至小圩镇污水处理厂。 (三)切实控制噪声污染。施工期优先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名录(第一批)》中低噪声施工机械和设备;施工边界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米。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应加设具有吸声隔声效果的移动式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非经批准禁止夜间施工,选择合适的运输路线,尽量避让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加强施工设备和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相关规定。运营期按《报告书》要求设置隔声窗等措施,确保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中的*类标准和《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中有关规定要求,避免噪声污染扰民。 (四)加强固体废物管理。施工生活区和施工工地生活垃圾按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采用垃圾桶进行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及时**,不得随意扔撒或者堆放;剥离保存的表层土用于临时占地的复垦和绿化工程,拆迁建筑垃圾运送至指定地点处理;固体废物临时堆场集中设置,堆场四周设置围挡防风阻尘;运输车辆应配备顶棚或遮盖物,装运过程中应对装载物进行适量洒水,采取湿法操作;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产生的废矿物油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暂存场所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确保各类固废得到合理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五)严格控制生态影响。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植被保护要求,减少对动物惊扰,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控。在跨越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路段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和事故池,有效防范突发环境事件;同时加强桥梁防撞护栏等级、安装警示牌等。 (七)项目应加强对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制订生态环境保护规章制度,确定专人负责环保工作,配备必要的环境监测仪器和设备,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定期进行监测,加强对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设施的管理、维护,做好生态恢复及做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保护好饮用水水源的水质安全。 三、《报告书》经批准后,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拟采用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自批复之日起满*年,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项目实施中应提高设计和管理水平,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局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以及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及时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运行)。 五、请***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确保项目按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设计、施工和生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T) ****年*月**日 抄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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