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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集宁区分局2023年10月19日拟审查项目(报告表)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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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建设项目经受理核实阶段无异议予以拟审查公示,环评审批公示时间为****年**月**日起*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邮编:****** 通讯地址:**察布***新区察哈尔西街**察布***区政务大厅生态分局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察布*金辉水泥管涵生产建设项目 ***自治区**察布***区李长庆村工业园区 **察布*金辉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盈朗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面积****m*。项目年生产DN***mm—DN****mm水泥排水管*****m,DN***mm—DN****mm水泥拼装检查井****m,主要建设*条水泥管道生产线,*条水泥检查井生产线。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 项目运营期冬季供热设置*台*t/h生物质锅炉,经除尘效率为**%的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新污染源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根**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项目生产车间、成品仓、原料仓要求全封闭建设,水泥筒仓粉尘呼吸口自带收尘装置;投料粉尘在水泥管生产线投料工序上方设置收集效率**%的集气罩,通过管道引至*套除尘效率为**%的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根**m排气筒高空排放;封闭式原料堆场,采取雾炮喷雾洒水降尘;焊接、切割均在封闭式车间操作,并各设置*台(共*台)除尘效率**%的移动式自循环空气净化一体机;优化车辆进出场地时间,并及时进行运输车辆冲洗,防止车辆带泥上路。厂区内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排放限值及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排放限值及要求。项目运营期生产用水要求*政中水,搅拌机清洗、场地冲洗等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三级标准后经管网最终排入**区碧水蓝天污水处理厂。厂区内实行分区防治。设置占地面积**m*危废暂存间*座,采取涂刷水泥基结晶型防水材料,防水材料各层之间布设玻璃纤维网格布,采用总厚度*mm的*布*涂防渗,渗透系数不大于**-**cm/s;沉淀池采取C**抗渗等级为P*的抗硫酸盐水泥,池体混凝土添加**%CMA型抗腐蚀抗裂防水剂,内壁粉刷**mm*:*水泥砂浆,加**%CMA型抗腐蚀抗裂防水剂,同时池体内壁刷水泥基结晶型放水材料防渗,渗透系数小于**-*cm/s;简易防渗包括生活办公区、生活区、道路及附属设施采取地面硬化,防止污染地下水及土壤。固体废物应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运营期钢筋边角料收集后由物资公司回收利用;模具清理碎渣、除尘粉尘、沉淀池沉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合格品重新进行制模浇筑;设备保养产生的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采用桶装暂存至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要求做好日常管理记录和拉运台帐;生活垃圾、炉渣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强化噪声控制,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采取隔声、减震降噪等措施,加强出入车辆管理,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要求。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应急管理及防范措施,制定并执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预防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公众参与:该项目属于编制报告表的项目,未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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