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项目详情

2024年1月2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寿宁新城大道项目、省道S207线闽浙界至寿宁下党段公路工程、福建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S207(纵三线)寿宁下党至周宁界段(寿宁尤溪至周宁界段)公路工程〕

正文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内容) * ****大道项目 **大道主线起点坐标(E ***°**'**.***、N **°**'**.***);终点坐标(E ***°**'**.***、N **°**'**.***)。 **大道一号连接线起点坐标(E ***°**'**.***、N **°**'**.***);终点坐标(E ***°**'**.***、N **°**'**.***)。 **大道二号连接线起点坐标(E ***°**'**.***、N **°**'**.***);终点坐标(E ***°**'**.***、N **°**'**.***)。 ***城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行意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共包含三条*政道路,分别为****大道主线、**大道一号连接线、**大道二号连接线,项目全长**.*km。 ****大道主线为城*次干路,路线全长约*.*km,宽度**m,设计速度**km/h,采用双向四车道。 **大道一号连接线为城*次干路,路线全长约*.*km,宽度**m,设计速度**km/h,采用双向四车道。 **大道二号连接线为城*支路,路线全长约*.*km,宽度**m,设计速度**km/h,采用双向两车道。 *、做好表土保存;临时堆土场借用现状荒裸地块,四周应设置临时挡墙、临时排水沟、沉砂池,减少水土流失。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教育和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施工范围,严禁施工临时占地超出项目设计范围,避免侵犯和压占附近植被。 *、采取植被恢复措施。项目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场地、堆土区采取植被恢复措施和相应的绿化,项目永久占地采取异地还林植草的方式进行生态补偿,道路沿线应及时实施行道树景观绿化工程。 *、临时堆土场做好临时排水工作以及遮挡、苫盖措施,临时占地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对弃渣场、施工场地等水土保持措施要求及其工程量等要求按水保方案落实。 *、严禁将桥梁下部结构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钻渣及施工废弃物排入地表水体,灌注桩出浆进入泥浆箱进行土石的沉淀,沉淀后的废水循环使用,多余泥浆输送至岸上沉淀池,并定期清理沉淀池,清出的沉淀物运往弃渣场进行堆放。 *、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当在项目沿线较靠近村庄的路段施工时,为保证居民夜间休息,在规定时间内(午间**:**~**:**,夜间**:**~次日*:**)禁止施工。 *、运送土石方和建筑原料的车辆应实行遮盖,装载的物料、渣土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发生遗撒或泄漏。 /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 链接: https://www.eiacloud.com/gs/detail/*id=*****AIBfS 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公开的主体,该链接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公示维护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一、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号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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