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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吉洋实业有限公司《年产700万套塑料包装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批前公示

正文内容

**吉洋实业有限公司《年产***万套塑料包装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吉洋实业有限公司《年产***万套塑料包装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 年产***万套塑料包装桶生产项目 二、建设地点 **绿色涂料配套产业园 三、建设单位 **吉洋实业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展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吉洋实业有限公司年产***万套塑料包装桶生产项目位于**绿色涂料配套产业园,总占地面积**亩,为重新报批项目。原项目生产车间、仓库、综合楼,配套建设道路、绿化、停车场、围墙、供配电、给排水等基础设施,均已建设完成,原项目各生产设备满负荷运行状态下的实际生产能力无法达到原设计的年产***万套塑料包装桶的产能,现新增主要生产设备注塑机**台,新增热转印**台,新增吹塑机*台。项目建成后,年产***万套塑料包装桶的产能不变。 项目通过***发改委备案。备案号:****-******-**-**-******。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排气筒 (DA***)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 注塑废气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根**m高排气筒排放;破碎粉尘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汇同注塑废气由一根**m高排气筒(DA***)排放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表*标准 排气筒 (DA***)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 注塑废气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根**m高排气筒排放;破碎粉尘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汇同注塑废气由一根**m高排气筒(DA***)排放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表*标准 排气筒 (DA***)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 注塑废气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根**m高排气筒排放;破碎粉尘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汇同注塑废气由一根**m高排气筒(DA***)排放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表*标准 地表水环境 生活污水 COD BOD* SS 氨氮 食堂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同循环冷却废水接至*政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 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三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食堂餐饮废水 循环冷却废水 声环境 生产设备 等效A声级 合理布局、减震垫、厂房隔声、距离 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 电磁辐射 / / / / 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贮存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建设单位需建立档案制度,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和数量记录在案。 危险废物贮存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有关规定。建设单位需建立档案制度,将危险废物的种类和数量记录在案。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间,项目设单独的一般固废暂存间,位于*#车间东北侧;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m*,项目设单独的危废暂存间,位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东侧。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源头控制:根据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加强环境管理,采取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的措施,加强对容器盛装桶、生产槽定期检修和巡查;实施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尤其是固体废物的产生;加强巡检及时处理污染物跑、冒、滴、漏,同时应加强对防渗工程的检查,若发现防渗密封材料老化或损坏,应及时维修更换。②分区防渗:按照防渗要求,完善各区域防渗措施。 生态保护措施 无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泄漏 ①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必要时将置物架设置在托盘内; ②加强液态物料运输/转运管理。 (*)火灾 ①配套充足的消防器材,开展消防演练; (*)危废泄漏 ①危废库地面、裙角等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 ②危废库安排专人管理,并记录台账; ③各桶装危废应置于托盘内,托盘有效容量应能满足单桶物料泄漏的容纳能力; ④桶装危废单层码放,禁止多层堆叠; ⑤危废库贮存能力有限,当库存量达到一定储量时,即与危废处置单位联系外运处置; ⑥加强危废的转运管理,避免转移过程出现倾倒。 七、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受理本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政府网上公开了环评文件全本,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八、相关文件 *、环评委托书; *、***发改委:备案文件; *、***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容量核定表 九、听证权力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十、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大道人防大楼B座***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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