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23年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正文内容
桂政土批函(**)〔****〕**号 ***人民政府: 你*关于办理************年第一批次城*建设用地手续的申请材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思恩镇**社区居民委员会、城南社区居民委员会,**街道三乐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公顷(水田*.****公顷、旱地*.****公顷、果园*.****公顷、其他园地*.****公顷、乔木林地*.****公顷、竹林地*.****公顷、灌木林地*.****公顷、其他林地*.****公顷、其他草地*.****公顷、农村道路*.****公顷、坑塘水面*.****公顷、沟渠*.****公顷、设施农用地*.****公顷、田坎*.****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另征收上述居民委员会的集体建设用地*.****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公顷、工业用地*.****公顷、采矿用地*.****公顷、城镇住宅用地*.****公顷、农村宅基地*.****公顷、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公顷、科教文卫用地*.****公顷、城镇村道路用地*.****公顷);将********人民政府管理使用的国有未利用地*.****公顷(均为河流水面)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交通运输局国有建设用地*.****公顷(公路用地);共计**.****公顷,作为************年第一批次城*建设用地。 二、要督促********人民政府严格履行征地批后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和使用国有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安排好生产和生活,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解决好因征地引起的信访问题,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三、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已补充*.****公顷新增耕地的质量,加强对补充耕地管护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要督促********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建设用地。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的,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供地情况要及时报自治区自然**厅备案。 五、要切实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落实批后监管责任。 六、涉及占用林地的,要督促用地单位必须依法办理林地使用手续。 七、要督促用地单位按有关规定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缴纳用地有关税费。 ****年**月**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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