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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项目批前公示铜陵港华东部城区服务中心调整方案

正文内容

铜规公示〔****〕**号 为增强城乡规划的透明度,推行政务公开,促进广大*民参与规划、监督规划,提高城乡规划决策的科学性,促进城乡规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及《**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港华东部**服务中心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如有不同意见或建议,请及时与我局联系。利害关系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我局将在公示期满后及时举行听证。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间未提出听证要求的,将视同放弃要求听证的权利。 一、调整说明 该项目位于义安区东部**铜芜路与金旭路交叉口以南,项目用地面积为****.**㎡。调整方案经***自然**和规划局审查通过,该项目原方案规划了*栋办公楼、*栋特种车辆停车库和*个地下车库,现办公楼和地下车库已建成并通过规划核实,特种车辆停车库已办理规划许可尚未建设。现建设单位拟调整方案内容如下: *、在南侧新枫路新增宽度为**米的出入口,出入口设成品门卫; *、特种车辆停车库缩减一跨,以满足新增出入口对场地内交通的需求,原车库未明确车位布置,本次方案补充明确; *、调整内部道路及绿地布置,以满足消防及规划条件的要求。 调整后项目总建筑面积由****.**平方米调整为****.**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由****.*平方米调整为****.*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由****.*平方米调整为****.*平方米;特种车辆停车库建筑面积由****.*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调整为****.*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新增成品门卫建筑面积**平方米;容积率由*.**调整为*.*;绿地率由**%调整为**.*%;建筑密度由**.**%调整为**.*%;非机动车停车位由**辆调整为**辆;机动车停车位由**辆调整为**辆(地上机动车位由**个调整为**个,其中含特种车辆停车位**个)。其余未述及指标不发生变化。 二、建设单位:**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三、设计单位:**山***设计有限公司 四、附图 *、区位图;*、调整前后总平面图;*、调整前后鸟瞰图;*.特种车辆停车库调整前后底层平面图; 五、公示方式: 项目建设现场 ***自然**和规划局网站:http://zrzyhghj.tl.gov.cn/ 提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批前公示旨在征询公众意见,并非最终审批结果。最终审批结果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为准。 自然**和规划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将项目规划许可信息予以公布,具体可通过登录自然**和规划局网站、在项目施工现场查看规划公布牌或向政府部门申请公开等方式获取具体项目规划许可信息。 咨询电话:****-******* 联系地址:义安区顺安镇和谐路***号 联系人:王婉  电子邮箱:*********** 公示时间:****年* 月* 日—****年* 月** 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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