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广播电视传输发射中心七〇三台迁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正文内容
**省**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在********镇光林村建设**省广播电视传输发射中心七〇**迁建工程。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号)的有关规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省广播电视传输发射中心七〇**迁建工程 (*)建设地点:**省********镇光林村林坑(E***°**′**″,N**°**′**″)。 (*)建设性质:迁建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亩,全部为征收土地;拟安装* 套中波发射系统(* 部中波发射机,发射机系统采取一主一备),配置* 副中波发射天线及配套设施,**节目传送系统,**全台自动化系统;**中波发射机房、综合业务楼、职工宿舍及其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 m*;**公用工程包括给排水、电力、空调通风系统等。**其他辅助设施如道路、围墙等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省**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镇滨河大道*号(经贸大厦)**层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机构:***闽环国投环保有限公司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在此公示,主要征求公众以下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公众对本项目选址看法和态度;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的认识; (*)公众对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提出所需的环保对策; (*)公众对本项目的环保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等; (*)公众对项目建设带来的环境影响的态度。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P*x*ntxCVdH*R*KnvbIzAg (*)提取码:v*t*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发表对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省**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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