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玛勒郭楞蒙古民族乡恰尔格阿吉尔干村(小青湾)基础设施建设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正文内容
中华人民**国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编号:****************** 根据 《 中华人民**国建筑法 》 第八条规定,经审查,本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 特此发证。 签发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证日期:****-**-** 建设单位:***额玛勒郭楞蒙古民族乡人民政府 工程名称:额玛勒郭楞蒙古民族乡恰尔格阿吉尔干村(小青湾)基础设施建设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建设地址:***额玛勒郭楞蒙古民族乡恰尔格阿吉尔干村 建设规模:*****.*平方米 合同工期:****-**-**至****-**-**合同价格:****.******万元 勘察单位:****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黄璞 设计单位:中环城乡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余得水 施工单位:****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王昌国 监理单位:**本珏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张平奎 工程总承包单位:****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王昌国 一、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 二、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 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 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延期 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 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 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七、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国建筑法》的规定予 以处罚。"
相关推荐
-
关于海淀区西北旺镇0411街区0092、0090地块新建十二年制学校及幼儿园项目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 2024-07-04 审批项目 -
关于大兴区西红门镇金业大街(鼎源路-兴亦路)道路建设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 2024-07-04 审批项目 -
关于平谷区马坊镇金石东路(双寺一街-金马南街)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 2024-07-04 审批项目 -
2406-320830-89-01-679888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星光服务计划”配套活动室建设项目批复
江苏省 2024-07-04 审批项目 -
关于批准京南艺术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北京市 2024-07-04 审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