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项目详情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综合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

正文内容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收件编号 ************ 证书编号 **********GG******* 项目名称 *****局**分局综合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个人) *****局**分局 核发日期 ****-**-** 建设位置 桂城街道海五路**号**交警大队大院内 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地上**层,地下:*层,计容面积:*****.**㎡,基底面积:****.*㎡。 附图及附件名称 *、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年后尚未开工的,建设单位(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许可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未办理延期手续或者办理延期手续逾期仍未开工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放线,并申请验线。未经验线,建设工程不得开工。注:总平面图、排水总平面图、建筑方案图。本证必须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配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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