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2024年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公示
正文内容
为解决我区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需求,切实做好住房保障工作,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以下分配方案。 一、房源情况 本期实物配租房源合计**套,其中二居室*套,一居室**套。分别坐落在云门**侧狮形山小区*套,轩辕大道恒泉雅居小区*套,经开区象形山公租房小区*套,玉**庄*套。 二、申请审核情况 ****年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发放对象中,申请实物配租家庭**户,其中低保家庭*户,低收入家庭*户,中低收入家庭申请公租房*户,新就业家庭*户。 三、租金标准 低保、低收入住户租金标准按每平方米每月*.**元执行;其他住户租金标准按每平方米每月*.**元(恒泉雅居每平方米每月*.*元)执行;物业服务费每月**元(恒泉雅居每月**元)。租住期间所发生的其他水费、电费等费用均由承租人自己负担。 四、户型选择要求 根据配租人家庭人口组成和房源实际情况,对本次一人或二人(夫妻、两代同性)家庭配租房源原则上为一居室户型,二人(两代异性)和二人以上家庭配租房源原则上为二居室户型。 五、选房方式 本次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分四批次进行摇号选房,分批摇号顺序按低保,低收入,中低收入,新就业家庭进行。 六、本次配租实行分批电脑摇号,按照电脑摇出顺序,根据户型选择要求,依次选定房源。 七、每户选房结果,将立即登记在册,当事人签字确认。 八、实物配租家庭选定房源后需在*个工作日内,到***住建局住房发展与保障股签订租赁合同,领取房屋钥匙,凭申请自行办理水电过户手续。过期不签订租赁合同的属主动放弃承租。 九、实物配租对象抽取选房顺序放弃选房、选取房源又主动放弃承租的,将取消其实物配租资格,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资格。 十、本次实物配租房源情况、配租对象和配租结果均通过***人民政府网对外公布。 联系电话:*******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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