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氏有机硅(张家港)有限公司扩建2500吨/年有机硅聚合物批次线项目拟环评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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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省***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 安环局联系电话:****-********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 陶氏有机硅(***)有限公司扩建****吨/年有机硅聚合物批次线项目 ****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区的陶氏有机硅(***)有限公司的现有厂区内 陶氏有机硅(***)有限公司 **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本项目在自有土地上**甲类生产装置和配套设施***m*。采购过滤器、真空泵、输送泵等设备**台 (套)。项目建成后年产有机硅聚合物****吨。 废气:本项目工艺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至新增酸洗塔处理后,与经密闭管道收集的现有庚烷储罐新增呼吸废气混合至陶氏硅氧烷(***)有限公司现有ERU系统焚烧处理,尾气通过陶氏硅氧烷(***)有限公司现有**m高排气筒(DA***)排放;加料、包装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混合至新增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新增**m高排气筒(P*)排放。排放的各污染物均能满足相应排放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可接受。 废水:新增初期雨水进入已建陶氏硅氧烷预处理装置处理,处理后接管胜科水务污水处理厂;新增生活污水直接接管胜科水务污水处理厂。本项目无含氮、磷生产废水产生,本项目建成后全厂不新增废水排放。故本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类泵、风机、反应器、蒸馏釜等,在满足生产需求的情况下,项目在设备上尽可能选择低噪设备;对所用的高噪设备进行防震基础和减震措施,采用吸声材料;厂区加强绿化等。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要求。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各类固废均妥善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已按规范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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