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生态环境局河口区分局关于2024年3月2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正文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年*月**日(*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生态环境局***分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建设单位及项目名称 文号 发文日期 * **达维石油技术有限公司**万吨/年油田化学剂项目 东环河分建审【****】**号 ****-*-** **号达维油田化学剂批复.pdf
相关推荐
-
西藏日喀则萨迦县50MW风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
西藏自治区 2024-07-01 审批项目 -
靖安县香田乡白鹭村木竹加工厂项目
江西省 2024-07-01 审批项目 -
永强路以东、东关街以南(璞玉辰园)项目
邢台市 2024-07-01 审批项目 -
铅山县乡镇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江西省 2024-07-01 审批项目 -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关于2024年7月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巴彦淖尔市 2024-07-01 审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