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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偃师区水利局伊洛河偃师段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拟审批公示

正文内容

关于****年*月*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 电话:****-******** 通讯地址:*****东路**号***环境保护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伊洛河**段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区 *****区水利局 **泰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伊洛河**段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整个项目区划分为保护保育区、自然恢复区和生态修复区。其中保护保育区和自然恢复区为管理措施,无具体工程内容,本次主要建设内容在生态修复区,修复工程内容有:洛河左岸塔庄段堤防加固工程、堤防生态防护林带建设工程、伊洛交汇处生态修复工程、伊河(杜甫大桥至***国道段)生态整治工程、洛河(杜甫大桥至橡胶坝段)生态整治工程和涝洼渠生态整治工程。 *、施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施工场地“七个百分百”要求。 *、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收集后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化粪池定期清掏肥田,不外排。清淤施工河段的起点下游***m处设置防止二次污染的防污帘、防污隔离幕墙,用于拦截被扰动地表水体的悬浮物。 *、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科学布局施工现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高噪声施工。 *、施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合理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施工期水土流失环境保护措施 弃土、淤泥及时清运,临时堆土场和淤泥临时堆场设置围堰和雨水导流渠,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平整覆土,播撒草籽恢复植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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